西安市2018年户籍0业务办理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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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2018年户籍2.0业务办理指南一.学历落户(-)适用范围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三)其他情形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
2、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四)办理地点及时限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2、窗口审核
3、。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二、在校大学生落户(-)适用范围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二)所需材料1.学校集中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申请入户人员花名册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三)办理地点及时限1.学校集中办理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服务。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持所需材料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审核通过后,外省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三、高级人才落户(
4、一)适用范围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二)所需材料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三)其他情形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画口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4、如委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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