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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治理中开展积分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时关于要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依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部署安排,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好积分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
2、益探索,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中组织实施积分制时,乡、村党组织要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2 .坚持农民主体原则。试点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村民理事会等方式,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与群众商定,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3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分制的实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分过程、评分结果主动公开,
3、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评分真实、准确、可信。4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积分制的推广不求面面俱到,主要针对当前农村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重点选择一两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而不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村民难于完成的事情。三、工作内容1.确定开展积分制具体内容。每个乡(镇)选取一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试点村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村民自治等方面内容,选取某个比较成熟、容易推开的方面为试点方向,制定具体的乡(镇)、村积分制工作方案。5 .开展宣传发动。通过乡间夜话、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村民理事会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试点村的广大农
4、民群众清楚开展积分制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工作。6 .组建评比队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民主及村民自治原则,指导成立积分制评分工作组。由试点村“两委”、群众代表、妇女代表、党员代表等人员组建,要充分挖掘村内威信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的“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充实到评比队伍当中,不能出现全部由干部代替评比队伍,更不能出现有名无实的评分队伍。7 .开展评比。各试点村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评比,鼓励每月进行一次评比,评比内容要要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评比标准要易于操作。开展评比之前可以通过“村务公开群”、村内公开栏等载体进行预发通知。开展评选过程中村乡镇、村“两委”干部
5、要充当组织者,要解释好、引导好评分小组开展评分工作。8 .进行张榜公示:各试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结果公示,可以采取“组内公示”、“村内公告栏公示”、“村务公开群公示”等形式进行张榜公示,对做的好农户进行正面宣传,对做的差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形成“做好与做差不一样”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进一步促进积分制的推广。9 .建立积分档案。各村(居)要建立乡村治理积分档案,分季度对评比的农户积分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报送至乡(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本乡(镇)农户积分汇总工作,并按季度下发“积分券”至各村(居),以便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四、建立完善的积分兑换程序和标准各乡(镇)要成立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适合本乡镇的积分兑换程序和标准,并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好“积分制”解释工作和“积分制”后续管理工作。五、强化工作保障1 .成立开展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分制推广日常工作。2 .将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工作纳入到对各乡(镇)农业农村年度绩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