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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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长沙自建房倒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
2、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除存量,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彻查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通过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我县自建房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摸底1.排查范围。各乡镇(场、处)要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自建房,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及老旧小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
3、厂工地周边、商贸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突出用于商业娱乐、文化体育、宾馆、酒店、民宿、餐馆、网吧、酒吧、私人影院、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和社会福利、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聚集的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等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栋。2,排查内容。各乡镇(场、处)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要重点查清是否私自改变使用用途功能,是否存在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
4、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是否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是否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3.排查方式。充分运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平台,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起底式排查,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档案。要按照“业主自查、镇村(社区)排查、县级复核”方式,动员各方力量逐栋逐户采集信息、排查安全隐患。要强化业主自查责任,原则上采用“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排查模式,组织动员本地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二)开展“百日行动”从6月开始,各乡镇(场、处)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
5、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通过百日攻坚,实现“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隐患基本管控到位”两个目标,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乡镇(场、处)要迅速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详细计划,将行动目标落实到任务清单、工作措施、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明显进展。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排查、初步判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根据风险程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三)彻底整治隐患1.建立整治台账。对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
6、房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经营性自建房,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产权人(使用人)也可以自行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2.实施分类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整治主体责任。严守不发生倒房伤人安全责任事故底线,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要突出应急除险与彻底整治相结合,要“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综合运用管控、工程、法律等措施,该封房的坚决封房,该拆除的依法拆除,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到位。(1)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
7、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督促自建房房屋产权人(使用权人)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对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自建房,乡镇(社区)要立即向产权人送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并督促采用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整改;对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3)对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自建房,乡镇(社区)在向产权人送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的同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并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自建房产权人(使用权人)拒不落实相关要求的,当地政府、乡镇、社区及公
8、安部门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依法采取相关措施。(4)被改造为宾馆、板店、私人影院、酒吧、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章建筑,依法依规处理。3,实行闭环管理。各乡镇(场、处)要建立隐患排查、鉴定、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体系,紧盯排查、鉴定、整治、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实施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建立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及时限、责任主体、验收销号”的“一户一档”台账,确保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验收未通过的要予以通报,并进行再整治、再验收,坚决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四)加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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