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0.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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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解读解读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呼伦贝尔市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所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2010年年 第第6 6号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已经20102010年年1 1月月4 4日农业部第一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2010年年3 3月月1 1日日起施起施行。行。20022002年年5 5月月2424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业部令第部令第1414条)同时废止。条)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部长:韩长赋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二一年一月二十一
2、日办法的解读3第一章共六条,规定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第一章共六条,规定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以范围、管理体制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以及动物检疫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及动物检疫工作应遵循的原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4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动物动物防疫法防疫法), ,制定本办法。制定
3、本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5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6 (1 1)适用地域范围适用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即中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包括我国的领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和领空以及本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陆、领水和领空以及本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我国的船舶和飞机。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我国的船舶和飞机。不适不适用用于我国的于我国的香港香港和和澳门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两个特别行政
4、区。(2 2)适用的人的范围适用的人的范围是我国领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单是我国领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位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还包括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个人包括我国还包括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个人包括我国公民、进入我国国境的外国人、无国籍的人。公民、进入我国国境的外国人、无国籍的人。(3 3)适用的人的行为适用的人的行为就是动物检疫活动。就是动物检疫活动。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7 根据根据防疫法防疫法要求,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要求,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于检疫,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中华人民共和
5、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法。进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国内的运输,根据。进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国内的运输,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的规定定“海关对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海关对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物,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或者签发的或者签发的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调离通知检疫调离通知单单验放。运输、邮电部门凭单运递,验放。运输、邮电部门凭单运递,运递期间国运递期间国内其他检疫机关不再检疫内其他检疫机关不再检疫”。 可查看是否携带可查看是否携带动物卫生证书
6、动物卫生证书或或进境货进境货物检验检疫单物检验检疫单,如没有,可向海关部门报告,如没有,可向海关部门报告。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8 第三条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9 第四条第四条 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动物
7、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调整并公布。调整并公布。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10 第五条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动物防疫法防疫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11 官方兽医:官方兽医: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官方兽医指官方兽医指具备
8、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规定了规定了“国家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现有兽医工作国家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现有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伍”。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12 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制度是指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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