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案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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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案释法】以案释法案例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政案件案例报送单位: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一股李洲审稿: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程春煜检索主题词:注册商标知识产权以案释法普法案例二、案例正文采集从汕尾市城区某烟茶酒商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看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案情简介】2021年8月16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代理人对汕尾市城区某烟茶酒商行进行检查。经现场鉴定发现该店销售的“胡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1.)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的15瓶“胡牛栏山陈酿白酒(50Om1.
2、)”依法进行扣押。2021年9月9日我局接到市市监局案件交办书(汕市监执案交(2021)17号)决定对该案进行处理。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与处理】经查:当事人在2021年5月经销售人员推荐(现已无法取得联系),以每瓶13元的价格采购“金牌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1.)”15瓶,以每瓶1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尚未售出。在采购之前,当事人未查验销售人员相关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021年8月16日,执法人员联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代理人于对该店进行检查,经现场鉴定
3、发现有15瓶”金牌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1.)”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鉴定人现场出具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产品鉴定证明(No:20210820189)证明该批批号为20200328201-A1.25-71的“胡牌牛栏山陈酿白酒(50Om1.)”为侵犯“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对15瓶白酒依法进行扣押。【法律分析】当事人未查验该批“牌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1.)”的销售人员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销售侵
4、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陈酿白酒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同时,当事人销售的“牌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1.)”为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冒伪劣商品:(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十)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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