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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安市省新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南安市省新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我镇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南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1
2、.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组织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成立省新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汛抗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设在镇水利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
3、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应负各自职责。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镇防指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各防汛责任人,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2.2镇指挥部组成镇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水利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镇人武部部长及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镇党政办公室、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水利站、镇自然资源所、财政所、民政办、规划建设力、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派出所、电信局、供销社、卫生院、广播电视站、供电所、中心小学、中学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2. 3组织机构职责2.3. 1镇指挥部职责(1)统一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调整或终止镇防暴雨、洪水、台风应急响
4、应。(2)在镇人民政府和南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组织召开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参加的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4)下达抗洪抢险、本区域各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6)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提出防御部署意见。2. 3.2镇防汛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
5、情、灾情。承上启下,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2)提出防暴雨、洪水、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暴雨、洪水、台风措施的落实。(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4)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2.3.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农牧业的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若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灾害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
6、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2)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水库洪水调度。(3)镇人民武装部:根据镇指挥部的要求,组织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4)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防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新镇突发地质应急预案,组织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持。(5)镇规划建设办:组织
7、、指导全镇建筑项目的防御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时督促项目参建主体落实防御措施和指导灾后恢复。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在建项目工棚人员及低洼易浸地人员转移撤离。防台风期间,按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通知全镇在建项目停工并监督实施,及时将人员转移情况报送镇指挥部。(6)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协调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关闭高速公路。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暴雨、洪水、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应急队伍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7)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全镇救灾避险
8、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受灾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分配等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8)镇财政所:负责核实筹措防指提出的防汛防台风专项经费,并监督资金专款专用。会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9)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组织协调企业的抢险相关工作、抢险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灾前“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计划”、“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和“特
9、种(化学、生物等)求援保障计划”。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供给。(IO)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用电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落实台风来临前的有关防范措施。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11)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12)广播电视站:负责组织电视、广播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传播工作和线路维修管护,特别是当接到上级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信息时,
10、应及时滚动向公众传播;及时准确报道汛情、灾情和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制作、汇编和保存工作。负责应急视频的维护调试。(13)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各校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M)供销社:根据各自职能,负责部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和预警信息经常及时收听、看气象信息,了解暴雨洪水、台风的预报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3. 2预案准备应修订完善镇
11、、村防洪防台风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3.3预防行动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水库、山围塘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汛期,镇党政办、各村委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了解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3. 4预警级别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Iv级(一般)、III级(较重)、1级(严重)、
12、I级(特别严重)四级。4响应工作4. 1总体要求4. 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4.1. 2进入汛期,镇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 1.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4.2. 暴雨与防洪响应4.3. 1IV级响应。4.4. 1.1.IV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级响应。(1)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50100毫米,过程雨量150250毫米,且前期多阴雨天气、水库水位较高或长期连续干旱天气、水库近乎干枯,暴雨可能造成灾害。(
13、2)檀溪发生510年一遇(以市防指发布为准)的一般洪水。(3)小(二)型水库、山围塘出现险情。4.5. 1.2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并汇报市防汛办,根据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2)镇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市防办和本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各村委会发布汛情信息。(3)根据暴雨洪水动态,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4)组织和督促各村加强水
14、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5)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村委会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4.2.2I级响应。4.2.2.1I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I级响应。(I)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100200毫米,过程雨量250350毫米,且暴雨可能造成较大灾害。(暴雨橙色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继续)。(2)檀溪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以市防指发布为准)。(3)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4.2.2.2应急响应行
15、动(1)镇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并上报市防汛办根据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市防指意见转发防御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组织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2)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对有关水库、山围塘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3)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4)镇防办了解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6)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部署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并了解投入抗洪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7)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要加强值班,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4. 2.3级响应。5. 2.3.III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200毫米以上,或12小时雨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