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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全县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会议结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为重点,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
2、住底线”要求,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二、工作步骤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部署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及时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方案开展工作部署,及时摸清底数和火灾隐患风险问题,完善责任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3、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高风险区域情况,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二)集中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11月30日)。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三、工作内容(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全面摸清辖区定点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及其员工返岗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
4、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园区、街道)(排在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履
5、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三)持续开展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全面排查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一改到底,不留后患;整改完成后,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通过,直至彻底整改。要仔细分析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认真归纳好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县
6、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四)全面开展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以镇、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排查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建立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实施常态治理。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要紧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等问题,
7、落实管理责任、监管力量、宣传提示和物防技防设施,同步制定沿街门店、“多合一”、群租房等老旧场所火灾风险本地化防控措施,分级分类分批实施治理,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园区)(五)加强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深度落实寺庙和文博单位“一寺一策”方案,实现规定上墙、措施落地,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有建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超过300人的宗教活动场所安装消防物联网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确保
8、场所内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重点部位、区域火情提前感知、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园区)(六)加强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消除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等环节事故风险。对化工企业集中连片地区,要通过电话提醒、发函提示、派员督导等方式,推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同时,要指导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的专业训练、实战演练和协同配合,配齐专业器材装备,储备足够灭火药剂,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责任单位:
9、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经开区)(七)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完成划线、标识工作。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统筹规划解决城市“停车难”和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园区)(八
10、)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力度,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督促镇(街道)、社区(村居委员会)、物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劝导和阻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坚决查处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园区)(九)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借助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消防政务新媒体矩阵。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家庭防火宣
11、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及时发布防火警示通告,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重要节日期间,各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火灾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四、工作方式(一)单位自查。各责任单位要于5月中旬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
12、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二)基层排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理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13、用油)。(三)行业检查。要按照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府办发(2020)X号),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四)政府督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市安办将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安委办将对各镇、街道、园区和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
14、核重要内容。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二)依法严格检查。要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
15、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依规挂牌督办,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部位,要采取超常管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三)强化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第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真正解决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园区和县级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部署情况,请于5月1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自5月起每月23日前报当月大检查工作情况表,2022年12月25日前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