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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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XX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XX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国有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未来收益流入企业且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和购置不动产等;股权投资是指以各种形式出资
2、形成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金融投资是指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股票、债权、外汇、保险和以获取财务性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其他金融业务投资。国有企业通过依法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基金进行投资活动,按XX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或XX县国有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或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出资(以下简称县国资监管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二)指导原则。国有企业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战略引领,聚焦主业。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体现出资人投资意愿,符合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大力培育和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2,依法合规,权责对等。自觉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商业规则和文化习俗,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备案、审批程序;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项目,应坚持同步出资、同股同权;3.能力匹配,严控风险。投资规模应与国有企业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行业经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相适应,加强项目管理并做好风险评估、监控和防范预案,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三)经营业务分类。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县国资监管机构确认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国有企业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县国资
4、监管机构以县域发展战略布局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把控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面监督管理。县国资监管机构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督促国有企业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对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制定并发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监督检查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五)国有企业职能。国有企业是投
5、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科学编制投资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二、投资决策与监管体系建设(一)领导小组。建立国有资本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和资金统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管理、协调和决策全县国有资本重大投资事项,对国有资本重大投资项目的安排及资金配套进行集中管控、统筹安排。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线条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及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和相关集团公司等组成,日常工作由常务副组长组织召集。(二)建立内部投资管理制度。企业的
6、投资由所属集团公司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项目决策机制。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2 .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3 .投资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及其职责;4 .投资风险管控制度;5 .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6 .投资项目的绩效、收益、回报;7 .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8 .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9 .对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10 .其他应纳入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县国资监管机构;集团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7、后报送集团公司。(三)申报流程。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做强主业,主业投资项目由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决策。500万元以下的主业投资项目,实行集团管控管理。应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县国资监管机构备案。5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送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核,经各线条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其中,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经领导小组同意后,还需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保证投资收益。对不能形成企业资产、无盈利的投资,严格执行决策报批程序。加强境外投资管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经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四)投资负面清
8、单。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发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五)投资监管联动机制。县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完善投资监管联动机制,发挥战略规划、法律合规、财务监督、产权管理、考核分配、干部管理、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相关监管职能合力,实现对国有企业投资活动过程监管全覆盖,以及时发现投资风险,减少投资损失。三、投资事前管理(一)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企业年度全面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确需追加投资项目的应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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