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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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智慧生态”综合管理决策业务平台,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为抓手,聚焦机动车、生产生活、扬尘等重点领域,协同控制细颗粒和臭氧污染,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深入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以防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为核心,以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为抓手,以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为重点、以机动车电动化、氢能化为导向,强化执法监管,深入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大力推动绿色
2、出行。加强公交、轨道交通、客运站融合和接驳换乘,构建多层级、高效率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重塑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整合自行车道、绿道、步行道,建设覆盖全域的慢行系统。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控,规范停车管理,构建智慧交通体系,引导居民合理高效出行,降低对小汽车出行的依赖,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强化机动车管控。严格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车,基本淘汰国I排放标准汽车。按照市级统筹部署,积极推动国IV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载货汽车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W排放标准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推动货运行业绿色化,实施京南物流基地“公转铁工减少重型柴油货车使用。积极推广新能源车。推动辖区内公交
3、(通勤)、环卫、出租、渣土、快递等车辆基本实现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替代。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临空经济区试点推广使用氢能源车辆。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新增和更新车辆以及租赁车辆基本为纯电动车。按照市级统筹部署,推动驾校C2驾驶证培训车辆使用新能源车,引导鼓励存量燃油汽车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货运行业车辆逐步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货运行业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
4、式应用,满足新能源车发展需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制度,推动登记台账动态更新,将需使用进行信息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要求纳入到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施工单位对进出工程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按照市级统筹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优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结构,推动淘汰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优先使用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或新能源的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推广新能源叉车,推动辖区内物流园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铁路货场中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
5、能源。按照市级统筹部署,加严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政策,加强对低排放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持续打造绿色机场,除特殊原因外,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使用的运营保障车辆和机械设备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机场的近机位和远机位采用地面电源供电。强化油气排放和油品质量监管。强化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应用,对在线监控装置运行不正常或比对检测结果超标的,依法予以处罚。逐步开展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对未实施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的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等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确保油气排放合格。在销售和储存环节,持续开展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和车用油品清净剂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兴国际机场、铁路货场、
6、工厂等内部使用(非经营性加油站)油品质量实施严格管理,严厉查处不达标行为,确保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动态清零。强化在用车监管执法。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夜间执法、精准执法,加大上路检查。持续加大进京口重型柴油车管控力度,对过境重型柴油车实施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监管。开展柴油车精准入户检查,强化对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重点场所及物流货运、长途客运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测。完善移动源智能执法平台,运用远程排放管理系统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管,严查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行为。(二)加强挥
7、发性有机物防控加快推进减量发展、绿色发展,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挥发性有机物防控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落实全过程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使用。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油墨等产品及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标准要求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中,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抽测。强化工业精细化治理。在医药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开展
8、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提高“三率”水平,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提升废气收集效率;按照“同启同停”原则提升企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保持同步运行;按照“适宜高效”原则提升治理设施去除率,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或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治,建立并动态更新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台账,明确VOCs主要产生环节。引导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升级,对具备条件的,试点推广集中喷涂、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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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第四 深入 污染 防治 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