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docx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好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投资、帮扶捐赠投资等建设的,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筹自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城中村、集镇及集镇延伸供水工程具体运行管护措施另行规定。第三条按照“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分级承担
2、维修管护费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计量收费等工作进行分级指导和监管,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有序运行。第二章管护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管护机构。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五条管护职责乡镇人民政
3、府:承担辖区内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一是组织成立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小组,制定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措施,落实管护经费,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督促运行管护机构收缴水费,将其储存至本级供水运行管护机构并加强管理;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审核及实施;五是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村民委员会加强小水窖的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一是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监管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维修管护资金拨付的重
4、要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审定;二是指导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成立管护机构,建立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对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培训;三是依法依规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为;四是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方案,对项目质量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管护资金(以下简称维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发改局:负责核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价。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检查水价执行情况。县财政局:负责维修管护资金规范管理及监督。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违法行为。县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水质抽样检测,对各供水单位水质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IOoO人以上规模集中式供水饮
5、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水源地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查处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资源确权登记管理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管护人员的选聘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工作。县自来水公司:承担城中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丰源供水有限公司:承担各乡镇集镇和集镇延伸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第三章管护方式第六条管护方式1.乡镇辖区内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且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供水单位进行运行管护,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指导。2,乡镇辖区内IOOo人以下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民委员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饮水 安全工程 运行 管护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