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docx
《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名义、各分院(部)、各职能部门(以下统称部门)的公务接待活动。所称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及校外有关单位人员来我院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讲座培训、学习交流、招生就业、合作办学等公务性质的接待活动。所称开支的公务接待费指列入学院公务接待专项预算经费和用于招生就业、百县千企联姻工程等专项业务内含的公务接待费用。所称公务接待函是指
2、派出单位出具的公函、接待单位或部门邀请函、会议通知以及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参加公务活动的材料。第三条公务接待的原则(一)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学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配合到位,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坚持对等接待、对口联系、分级审批、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学院名义的接待一般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分管院领导和对口部门参加接待。各部门的接待由部门自行负责,确需院领导出席和其他部门参加的,应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由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第四
3、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及对象(一)上级领导来学院视察、检查工作,兄弟院校领导带队来访或学院名义邀请的宾客,由院领导出面接待,具体事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二)校外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的部门、院系与学院相关部门联系工作的,接待工作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就业招聘、校企合作企业来访等专项工作由对口联系的部门负责接待。第五条公务接待的程序与标准(一)接待审批程序1.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制度。由负责接待部门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详见附件)。学院名义、各职能部门的公务接待,每餐预算在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主任签批;500元(含500元)以上900元(含900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技术学院 公务 接待 管理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