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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检查新时代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于5月上旬开始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文广新局和荣成市政府关于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市博物馆和荣成博物馆,实地考察了英式建筑泰茂洋行旧址和东楮岛海草房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情况,召开了有关部门座谈会,并先后到西安、延安、保定、石家庄等地考察学习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的经验做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文物资源特色突出,底蕴丰厚。全市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497处,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6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69处、区市级123处;国有博物馆6
2、处,其中一级博物馆1处,三级博物馆3处;国有馆藏文物55821件,其中一级文物79件,二级文物45件,三级文物388件;非国有博物馆2家,分别为毛泽东像章博物馆和荣成石岛民俗博物馆。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委文物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地方文物资源特点,积极拓宽视野,更新思路,推进财政投入持续加大,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形成了具有我市特点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有力提升了文物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和贡献率,为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重视支持,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实施后,我市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市文物保护管理办
3、法,去年又出台了城市风貌保护条例,为文物保护提供了重要遵循依据。市委、市政府将文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物保护被写入历届政府工作报告,英式建筑老洋房等重点文物保护被列入全市考核与督导内容。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协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有效落实了文物保护法律职责。建设规划部门切实将文物保护相关内容纳入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重要文物在城乡建设中得到先期保护或予以避让;公路、铁路等大型基本建设选址时,都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做好考古调查与勘探等保护工作。文博事业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十二五时期,市、县两级财政的文博事业费总额达到2.2亿元,比十一五增加约4.8倍;争取省级以上文
4、物保护专项经费6000余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1亿元。文物保护议事协调机构不断健全,相继成立了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文物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了市、县(区市)、镇(办)、村(居)四级文物保护网络。(二)强化宣传教育,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创新载体建设,除运用好传统媒体、专业网站广泛宣传,发挥新媒体传播广的优势,设立了微博、微信;发挥纸质书刊保存久、易查阅的优势,出版了系列专业书籍和专业期刊;发挥旅游网站影响面大、受众多的优势,打包宣传文物保护、特色文化内容,有力提升了宣传效果。丰富宣传内容,按照聚焦重点、兼顾全面、突出特色的原则,对重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多角度宣传报道,拉近了文物保护与人们生
5、活之间的距离。坚持活动引领,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配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可移动文物普查和法人违法专项治理等工作,大力举办实物展览、主题交流、送展览下乡和文物保护“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并通过加强内部法制教育培训,有力推动了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使文物保护意识逐步深入社会、深入人心。(三)夯实基础性工作,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以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为目的,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一是扎实做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从十一五末的367处增加到1497处,
6、国家、省、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十一五末的73处增加到196处,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较普查前有大幅增长,基本摸清了全市文物资源底数。二是加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力度。拓展保护范围,将海草房等乡土文化遗产纳入文物保护名录;加大政策、资金、人员倾斜力度,按照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全面实施了一批重点文保单位保护工程,形成了以甲午战争纪念地、英租建筑、红色教育基地、全真教遗迹和乡村记忆工程为代表的重点文物保护集群。将英式建筑保护纳入市政府重点考核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维修。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均达到IOO虬三是推动特色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取得成效。利用维修后的建筑辟建“蓝色雄风”海权文
7、化展馆、中国刻字艺术博物馆对外开放;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记忆工程,开办了一批乡村记忆馆,发展观光旅游业;依托天福山、马石山、胶东育儿所等革命遗址开展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推进了文物保护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了文物的合理利用,文物保护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四)坚持多措并举,博物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市各级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了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高。资金投入持续加大,文物收藏和展示条件明显改善,征集渠道不断拓宽,藏品数量和质量有力提升,且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社会服务功能日益显著。创新发展模式,毕克官艺术馆、周韶
8、华和于植元专题馆的创建,为新形势下中小型博物馆的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精品陈列不断涌现,“渔家傲一荣成人与海”、“文登历史文化展”、“夷风古韵、威震海疆一历史文化展览”等一批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的基本陈列相继开放,有力满足了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学术研究不断深入,市博物馆系列学术丛书、甲午战争研究馆刊等的编辑出版,为培育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提供了源头活水。2016年,全市博物馆举办各类展览上百个,接待观众超300多万人次,已成为展示文化、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发现,我市的文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法律法规要求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新形势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应引起重视。(一
9、)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各级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的力度仍不均衡,少数地方干部群众对文物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法治和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镇(办)、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等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的文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各级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文物议事协调机构尚未完全建立,环翠、文登两区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尚未纳入区(市)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内容,仅荣成市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2个区(市)(荣成、乳山)将文物行政部门列入规划委员会
10、成员单位。各区市贯彻文物保护法力度参差不齐,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三)专业化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区(市)是文物保护的实施单位,也是我市当前文物保护的薄弱环节。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量文物行政管理职能由文管所、博物馆等事业单位代行。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全市为文物保护单位聘请文物保护员数量130人,平均每处不足1人,文物安全存在隐患。近些年尽管文物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主要用于场馆基本建设和运行,市县级及以下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存在一定缺口,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四)文物科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文物的价值重在应用。长期以来
11、,文物工作存在重保护难利用现象,文物优势资源与“动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文物工作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素质教育实现更深度融合,与提升文化产业、促进居民就业实现更广泛对接,在全域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等的创建中发挥更大作用。(五)部分文物建筑因产权归属问题难以有效保护利用。受历史原因影响,华勇营大楼等英式建筑、机器局屯煤所等北洋海军时期文物建筑产权归属驻军管理,地方难以实施有效保护利用。尽管刘公岛管委与岛内驻军签订了部分建筑的委托管护协议,但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军事管理对文物保护的限制,难以进行有效的保护、修复和使用。三、几点建议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历史文化资源,依法保护
12、好、传承好、利用好文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提出以下建议:(-)继续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和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文物工作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文物保护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把文物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全面将文物保护法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切实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文物的法制意识。要坚持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引导,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推广载体,把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元素主动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切实发挥学校、博物馆、重点文保单位宣传阵地作
13、用,深入持久地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为文物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和舆论氛围。(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文物利用水平。我市文物资源丰富、特色突出,要进一步深化思路创新和实践创新,发挥资源优势,挖掘创意潜力,充分发挥其在弘扬民族文化、发展地方经济、服务百姓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让文物“用起来、活起来”。要把文物工作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特点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品牌,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要加快推进文博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博物
14、馆、展览馆、纪念馆布局,形成以国有为主体,民办为补充,便捷惠及全体市民的文博场馆体系。要重视博物馆功能建设,完善服务标准,活化展览内容,拓宽馆际藏品交流共享渠道,切实发挥好“美学、教育、科普”职能,使之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交流场所。要鼓励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机构深度挖掘文物蕴含的文化元素和传统技艺,开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以高水平的文物利用,推动当地居民增加就业,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部分军管重点文物,要加强与驻军单位沟通协调,寻找文物保护和军事管理的责任共通点,探讨以租赁、托管、共建等方式,共同实施有效保护和利用,发挥文物建筑最大价值。(三)认真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合力。
15、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城乡建设统筹协调发展。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文物保护纳入有关考核评价体系和发展规划体系,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文物部门主要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厘清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管用单位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形成防范、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和长效机制。要明确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监护,提高管理水平,对存在重大险情的文物特别是重点文物,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四)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文物保护条件。要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文博行业领军人才、技能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满足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力量。要加强区(市)文物行政执法、保护修复等紧缺人才培训力度,适当提高中高级技术人员比例,重视民间匠人传统技艺挖掘、保护和传承,发挥其在文物保护和修复中的独特作用。要立足区域资源和发展优势,吃透上级政策,搞好精准规划和申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要加大市县两级财政对文博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市县两级文物保护专项基金;要创新思路,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保障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