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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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 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 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 结合我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 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 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 校
2、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 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 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 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科统一管理。第五条学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管理”的体制。学校财务科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 校的财务工作。第六条 学校的食堂、超市、卫生室等财务工作由学校 财务科统一领导。第七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 学校财务科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3、。第八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 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 制度执行。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 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第十条预算编制原则,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 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一条预算编制方法(一)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 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 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二)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 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在保证教学和行政
4、管理人员工 资及正常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按照支出 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第十二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 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 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 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 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 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 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 的,学校报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 算调整后,相
5、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第十四条学校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 年度报告。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 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 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 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二条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 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 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 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
6、者财政 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 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S)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 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 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十三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 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并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缴款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 缴国库或者财政专
7、户的资金,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 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 支。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十四条代收费。代收费包括学生用书、资料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收取,并逐项核算到人,学年 末与学生据实结算。第十五条 收费前及时向每一位同学发放收费通知单, 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把上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 准张贴在校园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第十五条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学校所有收费实行票 款分离,并及时全部足额上缴,严禁设立“小金库”、坐支 留用、私设帐外帐、公款私存。第十六条学校按学期收取各项费用,其它时间不再另 行收费。每次收费前,由
8、教务处与各年级配合,逐班核对人 数,编造交费学生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各班主 任和学校财务科留存。对因各种原因流动的学生,必须附加 有关说明。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七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 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八条 学校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 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 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 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为了完成特定工作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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