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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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函2023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规范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资金管理和使用,结合斗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每年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资金(以下简称“扶持激励资金”)由珠海市和各区(不含斗门区)两级财政筹集。同时,扶持激励资金的受偿者应承担饮用水源保护相关责任。年度扶持激励资金分为扶持性资金、激励性资金。2019年的年度扶持激励资金数额上限为8500
2、万元(包括扶持性资金7500万和激励性资金IOOO万)。往后年度扶持激励资金数额将随珠海市年经济增长比率的变化而动态调整,本年度扶持激励资金数额=上年度扶持激励资金数额X(1+上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其中,扶持性资金每年固定金额为7500万元,激励性资金参考市、区两级考核结果计算得出。第二章资金使用管理第三条扶持激励对象为因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造成经济发展受限和因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地管理责任付出额外成本的镇、村(居)、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第四条扶持激励范围包括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坚持“权责一致、公平合
3、理”原则,按照斗门区相关各镇在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陆域面积大小,综合考虑各镇年度饮用水源保护成效,分配扶持激励资金。第五条从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资金中提取1%作为区级管理经费,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支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评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信息化建设、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处置、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源地达标建设和日常巡查执法、饮用水源保护科学研究等。第六条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现行有效的珠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和民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各镇政府提供的镇村两级行政区划矢量数据,确定各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面积占比
4、,并结合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在提取1%的区级管理经费后,将本年度扶持性资金和上年度激励性资金于当年分配至各镇。各镇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制定本镇扶持激励资金具体发放使用计划,统筹扶持激励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审核。(一)扶持性资金按各镇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和保护级别系数,计算各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面积占比。在提取区级管理经费后,确定各镇年度扶持性资金数额,计算公式如下:SiA+MiBPi=SA+MBZi=PiXZ其中,Pi表示第i个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面积占比,单位为;S表示第i个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单位为公顷;M表示第i个镇河流型饮用
5、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单位为公顷;S表示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单位为公顷;M表示斗门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单位为公顷;/和8分别为一级、二级保护区系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相同面积的土地按照2:1的比例分配资金,故/=2,B=l;Zi表示第i个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扶持性资金数额,单位为元;Z为提取区级管理经费后的扶持性资金数额,单位为元。(二)激励性资金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每年对各镇上一年度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扶持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根据考核结果和各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面积
6、占比,确定各镇年度激励性资金数额,计算公式为:LiQi=PtQ“lVIOO其中,Qi表示第i个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激励性资金数额,单位为元;尸,表示第i个镇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面积占比,单位为;L表示第i个镇的当年考核得分;。为提取区级管理经费后的激励性资金数额,单位为元。各镇因考核扣分被扣减的激励性资金由斗门区统筹使用。第七条扶持激励资金可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土地的征用、租用或置换、水源保护相关公益性岗位补助、村民生活补贴及其他有利于水源保护工作的项目补助。扶持激励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运作及其人员奖金、津贴补助等经费;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
7、程”和“政绩工程”;其他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无关的支出项目。第八条根据本办法第六条将2019年度以来的扶持激励资金分配至各镇。各镇结合本镇实际,根据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资金用途,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扶持激励资金发放使用工作。(一)各镇发放村民生活补贴的金额一般不低于所分配到的扶持激励资金数额的20%o各镇村民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在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行政村。参照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行政村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村民是否具有领取当年度生活补贴的资格,并报镇政府审定;(-)鼓励各镇运用扶持激励资金征用
8、或租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用于涵养饮用水水源,同时补偿村集体因土地清退等造成的损失;(三)鼓励各镇设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的公益性岗位并运用扶持激励资金提供补助,以促进饮用水源保护及本地村民就业;(四)各镇可参考本办法附件2,运用扶持激励资金实施有利于水源保护工作的项目。第九条区将市下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资金划拨到镇,由镇按有关规定在年度期限内落实资金使用工作。第十条各镇是扶持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及时组织推进扶持激励项目实施,加快资金使用支出,对资金安全进行监管,落实预算执行。扶持激励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执行。要确保扶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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