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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国际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金华市国际商会是由金华市从事国际经济贸易及其相关活动的法人、自然人组成的全市性商会组织,金华市国际商会的英文名称为:JINHUACHAMBEROFINTERNATIONALCOMMERCE(简称JCOIC)o第二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际惯例,通过专业性的服务,开展促进金华市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活动,推动金华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第三条金华市国际商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金华市社会团体管理规定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法人。依照中国国际商会章程
2、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同国外相应的组织签定有关民间的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的协议等文件。第四条金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金华市支会是金华市国际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金华市国际商会同时接受浙江省国际商会的业务指导与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金华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金华市国际商会可在金华市各县(市)设立县(市)国际商会,在全市各行业设立行业国际商会。金华市国际商会根据需要在国内外设立代表处及与业务有关的机构。第六条金华市国际商会是中国国际商会(CCoIC)的地方商会,是中国国际商会的团体会员。第七条金华市国际商会会址设在浙江省金华市。第二章职能与任务第八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职能和任
3、务是:向会员介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和推动会员经济贸易的发展;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会员和其他中外企业进行经济贸易活动的实际业务需求;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共同要求;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切实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为会员开展国际贸易、服务和投资、进行先进技术交流和各种形式的经贸合作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促进公平贸易;并在市场竞争中,对企业自律行为进行监督,维护金华市国际商会诚信形象;开展同各国和地区经济贸易界的联络工作,发展同国内外商协会、经济贸易组织和其它组织的友好关系;邀请和接待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贸和技术代表团来访
4、;组织金华市经贸和技术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和培训交流,并开展经贸洽谈活动;组织金华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和团体在各国和地区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接待或承办国(境)外相应机构和工商企业界在金华市举办的经济贸易洽谈会、技术贸易交流会和各种类型的经贸研讨会、展览会,在金华市主办和承办国际博览会;协调市内有关方面接待国(境)来金华市的经济贸易与技术贸易展览会;提供国内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各类信息,沟通并加强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伏)提供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的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和解决国际商事争议,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清算工作,担任法律顾问,出具各类商业证明文件,代理商标注册等各项法
5、律服务工作;(七)在全市范围内吸收会员,开展各项会员活动,为会员服务,并指导各市、县(区)和各行业国际商会(或行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W按照国际现代企业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为企业培训经济贸易经营管理、知识产权、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实用型专业人才,做好各类人才的交流工作;(加出版发行有关刊物、书籍;(十)办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办理其它有关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事宜。第三章会员第九条金华市国际商会实行会员制,分法人会员和自然人会员。第十条申请加入金华市国际商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同意并遵守金华市国际商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凡在金华市合法登记、从事相关经贸
6、活动、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自愿申请加入金华市国际商会成为法人会员;凡从事相关经贸活动,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学者和研究工作者,可以自愿申请加入金华市国际商会成为自然人会员。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社团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或其它具有类似作用的证件复印件;由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并发给会员证。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享有金华市国际商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金华市国际商会的活动;优先得到金华市国际商会职能与任务范围内服务的优先权;向金华市国际商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金华市国际商
7、会的工作提出意见,进行监督;(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选择加入一个或多个专业委员会或地区委员会,并对其工作领域、立场和议程等提出意见或建议;伏)自愿入会和退会。第十三条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遵守金华市国际商会章程,执行金华市国际商会决议;维护金华市国际商会的合法权益;支持和配合金华市国际商会开展业务工作;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会员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即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细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金华市国际商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六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
8、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金华市国际商会章程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选举和任免金华市国际商会常务理事;决定金华市国际商会的终止事宜;(W决定金华市国际商会的其他重大事宜;闲章程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九条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金华市国
9、际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外代表金华市国际商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有过半数的常务理事出席方为有效,必要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选举和任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聘任各专业委员会、地区委员会主任的人选;聘请金华市国际商会名誉会长、顾问;决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6)审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七)拟定金华市国际商会终止解散的方案;(A)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和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加讨论起草金华市国际商会章
10、程修改方案;(十)制定金华市国际商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金华市国际商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研究相关领域及对有关国家和地区业务发展的重大课题,为会员及非会员提供专业顾问服务。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是金华市国际商会的分支机构,由金华市国际商会统一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本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金华市国际商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金华市国际商会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的设立由常务理事提出动议,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的设立与管理另行制订具体办法。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的正副主任一般由金华市国际商会常务理事会成员担任。委员会成员由会员派
11、代表参加。常务理事会可从会员单位或非会员单位聘任委员会顾问。第二十三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个人在本地区和行业有较高的声望;在相关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常务副会长为专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因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金华市国际商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顾问若干名;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五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金华市支会会长为金华市国际商会会长,金华市国际商会的法人代表由会长或会长任命一名常务
12、副会长担任。第二十六条金华市国际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议;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金华市国际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负责金华市国际商会全面工作,对外代表金华市国际商会;常务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它职权。第二十七条金华市国际商会选举产生的若干名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也可承担由会长委托的相关职能。会长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会长负责处理全面事务,常务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全面工作,其它副会长实行轮值工作制。第二十八条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其负责人作为候选人,经选举产生。如常务理事、副会长因故需变动,可由原单位推荐接任人选。但需经常务理
13、事会通过。第二十九条金华市国际商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办公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批准会员入会,并承担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任务。秘书处向常务理事会负责。第三十条金华市国际商会设秘书长一人,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金华市支会秘书长担任。第三十一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决定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二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经费来源:会
14、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力利息;闲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三条金华市国际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四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五条金华市国际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六条金华市国际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七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资产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或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
15、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八条金华市国际商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九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二条对金华市国际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三条金华市国际商会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四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五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六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七条金华市国际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