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筑设计参考标准.docx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筑设计参考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筑设计参考标准.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筑设计参考标准为规范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以下简称社区公配物业)建筑设计,以便能更好为社区服务,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建筑设计参考标准:一、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警务室等社区公配物业原则上组合设置为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应设置于可见性强、交通便利、可无障碍通达、通风采光良好的首层临街位置。如无法全部设置在首层,可部分设置在二层并设置无障碍电梯。其中,社区警务室设置于近小区主要出入口位置,并在邻近位置设置1
2、到2个警务专用车位。社区警务室门口坡道及室内通道等符合无障碍设计基本要求,内部按窗口接待区、业务办公区、备勤室、洗手间等功能进行间隔。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公配物业原则上组合设置为社区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在便于居民就医、通风采光良好、有独立出入口、可无障碍通达的建筑物内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临街位置,满足救护车顺利通行要求,不可设置于地面以下。如无法全部设置在首层,可部分设置在带有首层的连续二层,并设置无障碍电梯(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坡道,二层需通风、采光良好。三、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等社区公配物业原则上组合设置为社区综合环卫场所。社区综合环卫场所应设置通往市政道路的单独出入口,行车通道符合环卫车辆通行条件,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宜设置在地下停车场内部。其中,垃圾转运站宜独立占地,并与周边居民楼保持距离,不宜设置在封闭式小区内部。公共厕所位置方便公众自行前往使用,不变相设置为封闭式小区的专用厕所。四、幼儿园应符合国家、省、市最新建设标准,以及幼儿园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独立占地并合理布点。结合学位数、教职工数等情况,合理配备教职工通勤车、校车等停车位。五、社区公配物业的使用部门可结合实际需求在建筑设计阶段提出合理要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 特别 合作 社区 配套 公共 服务 用房 建筑设计 参考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