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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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陵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50号),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
2、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
3、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分别不低于6%、5%,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o农村公路三类以上桥梁占比96%以上。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1 .加强区级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区人民政府负责督导各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督促各镇(街道)履行主
4、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支持政策和资金补助机制,落实上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对各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区财政局负责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对养护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海陵分局、水利海陵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积极配合,支持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2 .落实各镇(街道)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按照省、市、
5、区有关规定,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分工,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各镇(街道)应当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3 .发挥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
6、极性、主动性。各镇(街道)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各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至少1名为专业技术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做好村道建设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村道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
7、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低收入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四、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4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区、镇(街道)财政事权,除省、市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均由区、镇(街道)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200元。日常养护省级补助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38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市级补助根据当年实际拨付金额,按照考核奖补的原则,根据当年各镇街考核排名拨付。除省、市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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