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专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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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20XX年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有的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监管,遏制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结合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20XX年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对注册地在XX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业施工企业,开展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动态核查,实现如下目标:切实加强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动态监管的工作,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形成资质标准条件动态监管机制,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动态
2、核查工作有序开展,层层压实责任,市住建管理局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一)局市场科:负责综合协调及起草有关文件及表格,统筹协调动态核查事项,并汇总梳理相关工作总结。(二)局质安科:负责及时反馈职责范围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建筑业企业的相关诚信加分、诚信扣分的相关原始数据。(三)各县(市、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监管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四)市建筑协会:负责动态核查工作期间安排相关专家协同配合、车辆调度等工作。三、核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
3、第22号令);(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五)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XX)30号)四、核查内容(一)核查资质企业是否纳入失信名单管理,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
4、息记录等情况;(二)核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超过一年,仍未将企业建筑业产值纳入统计平台(即纳入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网址:http:/(三)核查已将企业建筑业产值纳入统计平台(即纳入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网址:http:/(四)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注册地址与资质证书是否一致;(五)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六)核查企业注册人员的人数、专业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七)核查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人数、专业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八)核查企业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五、组别安排本次核查共派出5个检查组,为缩短工作进程,实现交叉检查,各检查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5、,每工作小组联络员为组内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住建部门人员,各组人员分组分工由各组组长负责。分组安排如下:第一组:负责XX区、XX区。组长:市住建局1人,组员:XX区住建局2人、XX区住建局2人、建筑协会2人、专家2人。第1-1小组核查XX区,第1-2小组核查XX区。每小组各安排XX区住建局1人、XX区住建局1人、建筑协会1人、专家1人。第二组:负责XX市、XX县、组长:市住建局1人,组员:XX市住建局2人、XX县住建局2人、建筑协会2人、专家2人。第2-1小组核查XX市,第2-2小组核查XX县。每小组各安排XX市住建局1人、XX县住建局1人、建筑协会1人、专家1人。第三组:负责XX县、XX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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