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与RBT218对比.docx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与RBT218对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与RBT218对比.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与RBT218对比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2182017)备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补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技术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2、,也适用于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自我评价。第二条本补充技术要求所称机动车检验机构包括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排放检验的机构。本标准中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包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等三类机构。第三条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符合本补充技术要求。本
3、标准规定了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的要求。第四条机动车检验机构经营范围涉及机动车维修、维护、销售的,应确保机动车检验业务与其他相关业务之间的独立运行,保证检验的公正性。第二章技术能力评审要求第五条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4.5.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同时具有GB21861中所述机动车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2182017)备注法(GB38900)适用车辆类型中的一类或几类车型的安全技术检验全部项目检验能力,同时应具备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4、(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或其他排放标准中对应车型的排放检验能力(不适用的除外)。类型中的一类或几类车型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或在用机动车检验的全部检验能力,摩托车检验能力具备两轮摩托车检验能力即可。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应同时具有GB18565中所述汽车类型中的一类或几类车型的全部检验能力。第六条具有多场所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每一个检验场所都应具备一类或几类车辆类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全部项目检验能力和对应车型的排放检验能力,具备独立开展机动车检验的完整检验能力和服务能力。第三章人员评审要求第七条机动车检验机
5、构应按照资质认定要求,配置相应的检验人员。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员、外观检验员、底盘部件检验员、引车员、()BD查验员、排放检验员等。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应与所承担的机动车检验工作相匹配。第八条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确认其满足技术能力要求后方可从事相关岗位的检验工作。第九条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数量应与检测线数量及日检验车辆数量相匹配,满足机动车检验的要求。第十条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机动车理论与构造、排放控制系统基础知识与组成、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
6、能,熟练掌握检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2182017)备注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同等能力。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授权签字人为具有同等能力人员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时限要求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两年。本条所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是指:车辆工程、动力工程(内燃机)、汽车运用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检测(技术)、汽车设计制造、汽车试验、汽车服务工程及机械工程、道路运输安全、机电制造、自动化控制、环境工
7、程和环境监测类等技术职称。本条所称同等能力是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同等能力要求;或者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机动车设计、制造、装配、检测、维修、鉴定评估、整形及改装、汽车电子、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新能源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者具有机动车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制造、汽车装调、工程机械维修类等技师及以上技能资格(等级),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本条所称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是指:在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机动车整车检验、在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整车检验、在汽车修理企业从事整车检验、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机动车 检验 机构 资质 认定 评审 补充 技术 要求 RBT218 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