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星级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星级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发挥行业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某某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某某市交通局是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某某市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出租办)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各区交通分局(运管处)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相应工作。区域经营的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管理工作,由所在区、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设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2、。其中一星、二星为初星级驾驶员,三星为中星级驾驶员;四星、五星为高星级驾驶员。第五条星级驾驶员采取申报考评制,每季度考评一次。申报考评原则上从一星级开始逐级申报。有特别突出事迹的,经市出租办审核考评后,可以越级授星。第六条星级驾驶员的考评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七条获得星级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可在行业各类先进评选活动中享有优先推荐权。局级先进个人从三星级以上驾驶员优先推荐,市级先进个人从四星级以上驾驶员优先推荐,省级先进个人从五星级驾驶员中优先推荐。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形象,遵守服务规
3、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具有较高的服务技能,熟练掌握某某地理环境。(二)在申报日前一年内无违章违规行为和有责投诉事件;(三)在申报日前一年内无负主要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第九条申报星级驾驶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一星级驾驶员:连续从业满一年以上;(二)二星级驾驶员:成为一星级驾驶员满一年以上,在申报日前2年内获得所从业企业授予的先进荣誉称号,或有先进事迹受到媒体表扬;(三)三星级驾驶员:成为二星级驾驶员满一年以上,在一家出租汽车企业连续从业两年以上,在申报日前2年内获得所在企业授予的先进荣誉称号,且有突出事迹;(四)四星级驾驶员:是三星级驾驶员,且有先进
4、事迹、获局以上先进荣誉称号;(五)五星级驾驶员:是四星级驾驶员,且有突出贡献、获市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第三章考评程序第十条申报星级驾驶员的,申报人应向出租汽车企业填报某某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申报表,由所属企业按规定核实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区交通分局(运管处)申报。第十一条各区交通分局(运管处)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在某某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申报表上提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上报市出租办,不合格的退回申报企业。第十二条市出租办按规定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对符合条件的驾驶员组织考试。第十三条星级驾驶员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两部分。申报初、中星级驾驶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5、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等行业基本知识内容,以及某某市道路和旅游景点基本情况等相关内容。申报高星级驾驶员考试内容在初、中星级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服务礼仪、服务技能、紧急救护和某某历史文化、实用英语等内容。第十四条经考试合格的,出租办授予相应级别的星级驾驶员称号,并颁发星级驾驶员证书。第四章退出机制第十五条市出租办每季度对星级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星级驾驶员称号:(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二)发生有责投诉的;(三)被缴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四)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五)制造、组织、参与行业不稳定事件的;(六)发生服务质量事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七)连续待岗时间超过一年的;(A)因违法、犯罪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九)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十)出现其它对行业有负面影响行为的。第十六条被撤销星级称号的驾驶员,由所属企业负责收回和上缴星级驾驶员准驾证,同时办理普通准驾证更换手续。拒不配合更换准驾证的驾驶员,由交通执法部门按某某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处罚。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某某市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发布之日起,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某某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诚信企业模范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申报评定办法(沈交发(2016)12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