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适用疑难与制度缓进 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的民事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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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学界多数意见认为证券法律规范对操纵市场民事责任制度的支持力度不够,比如未提供足够的因果关系推定方面的便利。从整个证券期货欺诈民事责任体系角度看,加强对操纵市场民事责任的研究确有必要。对此,在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适用疑难与制度缓进一文中深入分析了操纵市场民事责任的各个构成要件在适用中的疑难问题,指出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双重因果关系之推定应当慎重,民事责任范围应设置上限,因操纵市场导致的损失应区分多种情形分别认定,最后提出应以不同标准分别确定赔偿总额上限和个别赔偿数额。一、具有双重疑难的民事责任因果关系之双重推定应审慎实施虽然对操纵市场行为本身的认定已属不
2、易,但在操纵市场民事责任制度中,更为疑难的是因果关系的认定。(一)因果关系在操纵市场民事责任构成中的关键地位行为人故意对不特定交易者实施的操纵市场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需要证明两重因果关系:一是操纵市场行为和受损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该因果关系也被称为责任成立因果关系、事实因果关系,是指操纵行为系投资者对证券交易价量信号的含义产生误判,从而实施了本不会实施的交易之原因,是定性层面的判断。二是操纵市场行为和投资者的交易损失之间的损失因果关系,该因果关系也被称为责任范围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是指操纵行为系投资者产生特定数额之损失的原因,是关于损失程度之相当性的定量层面的
3、判断。此两重因果关系亦是整个反证券欺诈法乃至整个侵权责任制度的关键因素。按照民法一般理论,对欺诈行为的交易因果关系之认定,首先需要证明相对人因对欺诈的确实信赖而陷于错误,并因此错误而向欺诈人作出交易的意思表示。当今证券市场早已实现计算机系统自动化匿名撮合、集中竞价,买卖方之间一般无直接沟通,故而欺诈的意思表示是否使人陷于错误就难以得到证明。操纵市场人(侵权人)、行为受益人以及受害人之间的联系难以特定化。确认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交易行为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本身亦无助于确认投资者因操纵市场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幅度。(二)在操纵市场民事责任中推定因果关系的正当性疑难推定因果关系的正当性在于基础事实之间具有
4、因果关系的客观逻辑性,而这些正当性前提在操纵市场的情形中恐怕不存在。L投资者对操纵市场行为的信赖难以推定虚假陈述是指具有重大信息披露的专属资格和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之义务的特定权威主体,公然违反前述义务作出不当披露的行为。其具有引起市场注意的外部形式,相关信息一般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故而,司法机关可以依据传统民法中的卖家瑕疵担保责任来推定理性投资者对虚假陈述人的合理信赖,以及相关因果关系的存在。然而,在交易型操纵市场中,投资者只能观察到证券交易价量的变化,而不能知悉价量变化的原因为何。在多数情况下,投资者对操纵行为人及其行为不存在合理信赖的理由。2 .投资者对被操纵之市场价量信号的信赖
5、难以推定操纵市场证券欺诈民事责任制度中实施因果关系推定是源于,欺诈市场理论即只要投资者依据被欺诈行为影响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就等于信赖了被价格所吸收和反映的所有信息而进行了交易。有观点氏毕贝什不露活用认为,操纵市扬人同样破坏了证券市场价量信号的有效性,投资者Xw同样有权按照1欺诈市场理论”获得赔偿。这种观点的不足在于:a其一,投资者对操纵市场行为产生信籁的合理程度远低于对虚假陈物理死述行为产生信籁的情形,适用欺诈市场理论的正当性较弱;其7*Z.二,“欺诈市场理论”本身有争议,其适用范围不宜轻易扩大。币动“欺诈市场理论适用的逻辑前提是市场价格能反映信息”,其正DrBA股市场当性基础在于有效市场假
6、说只有证券市场达到半强式有未达到半效.即状态价格反映了被披露的所有公开信息,投资者才可以声称强式有效.对披露信息的信赖可直接体现为对市场价格的信箱0A股市积年|1姐市场场的发展程度.可能并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市场,因此适用“欺诈市以推宗场理论的正当性甚弱。部分投资“欺诈市场理论的核心在于被欺诈投资者对市场价格及市场价格者对市场反映的信息具有合理信赖.然而.部分投资者交易行为的逻震恰恰价格不具在于他们不相信市场价格的合理性。所以,不应依据欺诈市场理合理信赖论推定操纵行为和投资者交易行为、交易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3 .“便利投资者举证”并非推定因果关系的正当性理由不少人以“投资者保护”为由,强调推定因
7、果关系的制度价值是可以降低原告举证责任,便于法院审理,便于追究被告责任。但这种“目的性理由”,其只应该在推定因果关系之正当性己经被证明的基础上,再成为技术性、补充性的“手段性理由”。此外,轻率推定因果关系不利于市场成熟。大幅度减轻原告诉讼负担,必然使得投机者得以把大量本来应当由其承担的正常市场风险,甚至投机风险转嫁给上市公司,诱导投资者盲目、轻率投资,鼓励股票投机。(H)在操纵市场民事责任中推定因果关系的技术性疑难所谓技术性疑难,是指在不考虑操纵市场民事责任推定因果关系是否会“过苛”对待操纵市场行为人的前提下,法律制度仍然面临的操作性、适用性难题。这主要体现在损失因果关系层面,因为民事责任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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