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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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称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管理,确保评选科学、公正、规范,根据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全过程。第三条市政府质量奖坚持自愿申报,评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第四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质量强市办)负责组织市政府质量奖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具体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办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实施。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等环节的组织实施,需对评审报告负责,
2、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的监督。第五条市质量强市办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为基础,组织制定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规范(以下称评审规范),作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依据。第六条市质量强市办组织制定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称人员管理规定)作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人员的遴选聘用、调配使用、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的工作依据。第七条市政府质量奖分为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两个奖项,各奖项每届评选不超过3个组织和5名个人。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个人奖分别按评审综合得分排名产生。第八条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评审按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
3、辩程序进行;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审按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程序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规范制定各评审环节作业指导书并报市质量强市办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评审采用综合评分制,其中材料评与现场审评分占80%,陈述答辩评分占20%;现场评审适用调分原则,调分针对材料评分。第十条市质量强市办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监督组,对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监督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与评议,并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第二章申报受理第十一条市质量强市办发布申报通知,申报组织和个人所在单位应对符合条件
4、的组织和个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组织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含机钛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对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十二条县(区)质量强县(区)办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含钢钛高新区管委会)依据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初审。县(区)质量强县(区)办以书面形式征求县(区)有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出具初审意见和初步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初审结果报市质量强市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含机钛高新区管委
5、会)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初审,在单位内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出具初审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初审结果报市质量强市办。第十三条申报组织应提交以下材料:(-)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二)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三)所涉运营绩效、荣誉等证实性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四)申报资料纸质版报县(区)质量强县(区)办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含机钛高新区管委会),申报资料电子版随纸质版报送。第十四条申报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二)个人申奖情况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三)成果材料、获奖证明等证实性材料一式1
6、份和电子版;(四)申报资料纸质版报县(区)质量强县(区)办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含机钛高新区管委会),申报资料电子版随纸质版报送。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十五条市质量强市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资料复核。申报组织审查内容:(-)申报主体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申报主体是否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导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申报主体近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且无重大质量投诉;(四)申报主体是否在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五)申报
7、主体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六)申报主体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七)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申报个人审查内容:(-)申报个人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申报个人是否在我市从事质量有关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或方法;(三)申报个人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四)申报个人是否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在质量管理或者实践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或成果,在提高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推动全市产业工艺和技能改进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五)申报个人申报个人为组织最高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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