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商超)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5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型商场(商超)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5页).docx(2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引言第一章总则其次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隐患制度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三、人员安全管操纵度四、施工人员安全防范制度五、人员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二、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六、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八、火灾事故的抢救制度九、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制度十、发生火灾处置制度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二、购物中心物品管理规定第五章商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二、购物中心安全防盗管理规定三、购物中心
2、物品出入管理规定第六章商户经营管理规定一、购物中心经营时间管理规定二、商户出入时间及车辆管理规定三、员工管理规定四、商户管理规定第七章班后清场制度一、终止营业后的清场制度第八章附则引言大型商场是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物资库存较多的场所。随着市场的不断快速化、国际化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随着大型商场的经营类别、范围不断的广泛和商场楼层设计完善以及经营特色、经营环境、经营理念不断的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各种大型商场、超市也分别多了起来,大量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功能多样、装饰豪华的大型商场,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为兴旺我国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购物中心正规化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购物中心正常的经营
3、秩序,确保购物中心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担忧全状态,二是人的担忧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需操纵担忧全行为,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一、认真做好购物中心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二、中山市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购物中心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各租户其他公司、部门员工应协同物业安全管理工作。三、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安管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巡查购物中心公共区域,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
4、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租户或业主,提出合理性整改看法。四、安管队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细心,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灵敏,做适当处理,并当即上报上级。其次章商户经营安全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加强购物中心管理,维护广大商户的利益,使购物中心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商户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购物中心规定如下。一、购物中心经营时间管理规定购物中心营业时间为:周日至周四10:00-22:00(周五、六及节假日延至22:30),所有商户须严格依照购物中心的统一营业时间开展经营活动,如有特别调整,商管公司将提前通知商户,各商户须无条件执行。二、商户出入时间及车辆管理规定1、
5、商户进出时间及车辆行驶路线:购物中心每日营业前和营业后,商户工作人员进出购物中心时间为:08:30-09:30:最迟离场时间晚22:30(节假日顺延至23:30);进出购物中心,出入时请主动出示工号牌。2、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商铺,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负责。3、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需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商铺醒目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三、员工管理规定1、为维护购物中心形象,提高经济效益,要求员工必需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
6、检讨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2、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购物中心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IoO元。3、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商铺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IoO元),并追究商户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4、经营者必需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需保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需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状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四、商户管理规定1、
7、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商户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撤除营业执照。2、未经物业公司同意,商户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IOO元,没收安装工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3、每位商户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物业公司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4、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商户必需加强防火措施(每商铺需备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个,并摆
8、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5、自觉维护购物中心公共秩序,阻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五、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1、六、货物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七、防盗门开启及关闭安全管理制度1、八、安防人员服务意识及言行举止管理制度1、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物业公司有权中止电力供给或要求中止营业,待其整改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商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商铺。其次章商场安全管理人员架构其次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员安全教
9、育培训、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每季度安管部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2、在较为明显或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仓库等位置,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3、每周进行安全隐患小排查,每月对商场的安全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打排查,确保不留任何死角。查找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定专人跟进处理。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1、购物中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购物中心。2、对因确实需要存放的危险物品必需提前在安管部申请登记备案,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并专库存放,专
10、人管理。三、人员安全操纵制度1、未经物业公司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各电房、库房、水泵房、办公室、微机室等隐私场所。2、在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便让儿童在购物中心内玩耍,特别是楼梯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儿童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状况要及时制止和引导。3、阻止在购物中心内追赶、打闹、溜滑,以免在发生碰撞或跌倒时对身体造成伤害。4、严禁在购物中心内自造假恐慌事件,出现类似突发事件当即利用应急广播对群众进行安抚和解释,并当即通知公安机关处理,造成群体慌张导致踩压事件。四、施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一)租户进场安全管理1、需要购物中心需临时检修、装
11、修,施工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须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戴安全帽、安全绳),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2、不得在购物中心和商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灾事故。3、因需要使用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需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二)租户退场安全管理1、五、人员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状况时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正确时机。2、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
12、成逃命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3、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边1米范围无遮掩物阻挡。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导致商场火灾不断发生。如令我们记忆犹新的唐山林西百货大楼火灾、郑州自然商厦火灾、北京隆福大厦火灾、沈阳商业城火灾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加强商场的消防工作,加强商场的防火意识十分重要。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13、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需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防火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2)必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4)研究和布置本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6)负责本区域
14、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二、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1、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需当即组织义务消防队依照火灾应急预案的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工作。(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状况,由指挥,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组成。(3)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把握灭火器、
15、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当即报告。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举行消防灭火演习。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并做好相关记录。2、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和商铺租户必需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3、消防安全防护器材严禁随便挪动摆放地点,非火灾状况下严禁使用。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2、对在防火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3、在商场、库房等禁火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志。五、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内动火,必需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1)向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