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内容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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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内容要求1目的规范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其持续保持获证的必备条件和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责任,提高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巡查的有效性。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局对全市人造板、水泥、危险化学品及复混肥等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其它工业产品日常巡查参照本工作规范进行。3 职责3.1 质量科负责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的组织管理。并负责建立右江区范围内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信息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工作。3.2 稽查支队负责对质量科移交的无证企业进行立案查处。3.3 各县市场
2、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本辖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信息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4 工作程序本规范设六个关键控制点,即,生产资源提供、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人力资源要求、生产环境、复混肥料生产企业的物料平衡核算。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巡查2次。4 .1建档管理市局质量科、各县局要摸清辖区内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建立获证企业的信息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5 .2日常巡查生产许可证日常巡查工作包括巡查、回访、定期监督检查、年审,由市局负责具体实施。4.2.1巡查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获证
3、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进行的巡回检查。工作人员进行巡查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获证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二)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三)获证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四)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五)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市局质量科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的巡查计划和巡查频次。获证企业
4、半年至少要巡查一次;对质量问题较多的行业、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应当加大巡查频次;对获得中国名牌、广西名牌的企业应适当减少巡查频次。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视具体情况对企业采取帮扶、限期改正、抽样检验、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等不同措施。4. 2.2回访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获证企业存在问题或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实施的核查。回访应主要针对巡查、年审、定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实施。回访中发现获证企业原问题仍存在的,应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按照年审不合格进行处理。5. 2.3定期监督检查是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获证企业定期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获证产品进行的强制检验(包括定期监督
5、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上做好相应记录。6. 2.4年审是指获证企业每年度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准,同时按不低于10%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企业是否履行许可证相关法定义务并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一)年审由区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市局质量科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年审实地核查应有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实地核查时间一般为1天,实地核查依据为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或办法)及企业自查报告,检查重点是企业的原材料控制、生产必备条件、安全生
6、产、出厂检验手段等情况。实地核查中发现企业产品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在企业实地核查的同时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二)区局作出年审结论后,市局质量科将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时发还给企业,对年审不合格的,市局质量科应立即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通知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局提交整改报告,市局质量科将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局,由区局作出年审复查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复查合格印章或复查不合格印章。对核准年审不合格的获证企业,由各市局暂扣其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处理、限期改正。2 .3复混肥料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
7、内容:4 .3.1按4.2.14.2.4的内容进行检查;5 .3.2检查复混肥料生产企业的物料平衡(方法见GXZJ-JL-SA-016)O6 工作要求6.1 市局质量科、各县局要切实加强重点产品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三抓手”监管模式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完善巡查方式,充实巡查内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1.1 2巡查工作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应填写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巡查笔录、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对复混肥企业还应填写复混肥料企业物料平衡计算表。5.3 巡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通知被检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在有关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同时将有关巡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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