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联络处工作制度(排版稿).docx
《府院联动联络处工作制度(排版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府院联动联络处工作制度(排版稿).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府院联动工作经开区联络处工作制度(试行)第一条为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实现建设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工作目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共同成立市府院联动工作经开区联络处(以下简称联络处)。为保障联络处日常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联络处办公室设在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办公场所和设施;市中院派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负责联络处日常工作。联络处主任由经开区管委会和市中院分管府院联动工作的领导共同担任,经开区机关党委(综治办)、财政局(金融办)、经发和科创局、金湖办、金都办、金巢办等部门负
2、责人和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为联络处成员。联络处刊刻“市府院联动工作经开区联络处工作专用章,第三条联络处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为目标,坚持依法规范、联动高效、服务大局的原则,最大限度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第四条联络处工作职责是:(一)经开区企业破产处置的府院联动工作,为经开区“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提供司法指引;(二)经开区企业涉法涉诉信息归集、流转工作;(S)涉企纠纷诉前调解、重大案件会商工作;(四)为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招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五)为经开区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提供必要的司法服务;(六)法制宣传工作;(七)其他相关工作。第五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联动 联络处 工作制度 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