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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一、建立教学督导制度的目的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精神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检测监控体系,表彰奖励本科教学工作优良的院系,协助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抓好本科教学质量,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学校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各学院可以相应成立院级教学督导小组。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通过全面了解、掌握、督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跟踪,同时了解各院(系)教学计划、课程大纲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运行和管理状态,对学校教学工作具有鉴定、诊断、反馈、沟通、导向、
2、监督及提供决策支持等作用。二、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1 .参与对院系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价工作。2 .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全校各院(系)所开设课程的备珠1再况,了解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及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督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收集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协助教务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3,配合教务处对实验教学、实习环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及期中、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制度、文档、资料等进行质量检测、监控,全方位保障教学质量。4.收集广大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5,通过听课,发现、培养
3、、青年教学骨干,总结他们的教学经验并及时推广,如进行教学观摩、现场点评等。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力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指导,保证课堂教学质量。6,对违反学校规定、干扰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的现象,提出批评,并向教学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反映。7.承担部分教学研究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三、对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要求L各位委员每周听课不少于6学时,采用计划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常规听课和期中教学检查听课相结合,每次听课做记录,课后填写听课表,交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统计分析。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听课结果,将作为被听对象评聘职称、评选优秀教师、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和各种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4、。2.每人每学期随机抽查备课教案5本和一个教学班考试试卷及作业情况,巡查期末考试一次,巡查实验实践教学一次及抽查实验报告10份。一学年组织检查一届毕业设计情况。3每月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委员会会议,交流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每季度至少交一份调查报告或提案。对教学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4.注意收集兄弟院校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信息,以资借鉴。四、督导委员的工作方式和方法L以听课为主,必要时可进行问卷调查或与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与教研室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2,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在适当的时候
5、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3 .学校管理部门应为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送达教学简报,通报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他们参加有关教学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征求和听取他们对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支持其开展工作。4 .学校为教学督导委员会安排专用办公室,教学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五、教学督导委员队伍建设发挥老教师的作用。学校从退休教师中聘请若干名教学水平高、教学(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心教学研究工作、身体健康的高职称教师或教学管理专家担任校级教学督导委员。受主管教学的校长领导,由教务处兼管。院级教学督导小组及队伍建设由学院负责。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可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兼任),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下设教学督导工作组。学校为委员们按月发给一定的工作津贴。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在任期内学校可根据委员的身体条件及本人意愿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