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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校基金管理办法一、学校基金的来源及用途学校基金来源于教学(委托培养、自费生、成人教育等)服务收入、科技(科研、科技劳务、咨询和技术转让等)服务收入等社会服务收入,校办产业(机电设备厂、出版社、印刷厂、科技开展总公司等)、后勤等承包单位上交的利润及其它有偿服务的收入。学校基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兴办集体福利以及各种奖金支出。二、各项收入的根本(一)教学服务教学服务的收入由学校统一核算。教学单位和业务部门承担委托培养、自费学生的工作,列入计划内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其收入大部转入教育事业费,教学、行政经费参考财政拨款标准开支,教学酬金按教学工作量统筹分配(办法另订)。成人教育收入大部
2、分作为办学费用,教学酬金由成人教育学院按照工作量进行分配。具体比例如下:L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研究生、本、专科生)培养费收入:进行学校基金20%,返回教育事业费(抵支收入)80%(教学酬金25%,直接抵支收入55%)。单独办班单位,可开支10%的办班费用,用于班内文体、宣传和其他杂项开支。联系委托代培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取实收学费的0.5%S1%作为联系费。2.成人教育学费收入(1)校内函授站、短训班、自考班、专业证书和夜大学收入:进入校基金20%,返回教育事业费10%,成人教育学院发展基金10%,办学费用60%(含教学酬金30%)o(2)校外函授站,短训班、自考班、专业证书班和电大收入:进行校基
3、金15%,返回教育事业费5%,成人教育学院发展基金10%,办学费用70%(含教学酬金35%)。(3)成人教育学院各类教学酬金不纳入全校统筹的教学酬金分配,由成人教育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量直接分配。(4)成人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的教学酬金来源于成人教育学院总收入中的酬金部分,除参加学校统筹分配(按校机关平均数)夕卜,另可提取总收入的1%。3 .零星听课及进修收入研究生、本专科生等零星听课或进修收入:进入校基金20%,返回教育事业费80%(业务部门管理费10%,纳入校统筹的教学酬金25%,办学费用45%)。4 .校内其它单位举办的短训班收入:参照成人教育学院的分配比例。(二)机电设备厂、出版社、印刷厂、科
4、技开发总公司等校办产业和实行经济目标管理单位的收入及分配,按照批准的承包合同或经济目标管理协议办理。年末上交的利润全部进入校基金(各单位应分摊的水电费、场地费等和应归还学校垫支的工资、浮动工资、书报费、洗理费等属于成本和单位奖励福利基金的开支,应按规定上交和归还学校,分别冲抵学校有关科目的支出)。(S)有偿服务收入1 .具有开展社会服务能力的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由学校与该单位(或部门)签订创收指标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进行收支分配。2 .借调人员劳务费收入:进入校基金65%,派出单位30%,主管业务部门5%o3 .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按照实验室收入管理办法执行。4 .个人兼职兼科收入:上交校基
5、金20%o其余作为劳务酬金。5 .文体、宣传活动收入:其收支分配均应通过计划计财处统一核算和管理(办法另订)。(四)科技服务收入:详见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五)校办产业收入:详见校办产业管理办法。三、加强基金管理(一)校基金总额中,事业发展基金占40%,奖励、福利基金占60%o学校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计划计财处进行核算和管理,动用基金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二)奖励基金的分配按学校奖酬金分配办法执行。各单位留用的发展基金,用于改善本单位科研、教学条件及购置仪器等。应合理使用,年末不上交,可互相借用。(三)在开展教学、科技服务中,个人收入应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四)学校批准的承包单位,要按时间向计划计财处报送财务收支季报表,其它单位的各项业务收入须经计划计财处办理结算手续,并按季度上报提成、留成统计表。凡自收自支或隐瞒收入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校审计室有权对全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本办法从一九九一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