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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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向县政府上报灾害信息和灾害救助工作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和灾害救助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按照县政府安排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协助各乡(镇)政府做好转移、安置、慰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申请、分配、管理省、市下拨和县本级的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及生活类救助物资;指导做好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与相关部门、乡镇的沟通与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负责指导、协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负责因灾害引发
2、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减灾救灾资金物资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监督;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县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编制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灾后重建规划,争取年度国家和省、市防灾减灾建设项目投资;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抢险及生活类物资储备;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物价秩序;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组织粮源、企业粮油加工和销售等工作;协调灾区粮食调运,保证灾
3、区群众生活。县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学校复学等教学组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灾区共同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负责指导学校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科技局:负责鼓励和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灾害监测预警及评估技术研究,加强遥感、无人机、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升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县工信局: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运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协调储备物资的应急调度工作;负责保障灾后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
4、;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应急通信保障;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电力企业、通信行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维护灾区应急期间社会及交通秩序。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灾害救助资金,与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向省、市财政部门申请灾害生活补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制定完善各类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省、市灾害救助补助资金,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
5、警信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分析论证地质灾害成因、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协助开展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土地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沙尘暴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I;负责指导林业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配合
6、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配合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应急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灾害应急救助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处置意见,配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灾后城乡住房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及居民房屋和非住宅用房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抢修被毁公路,确保救灾人员、受灾群众、物资运输的畅通;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运送救灾应急物资车辆开通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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