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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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和文旅融合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创造性
2、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提供精神和文化支持。(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依法科学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精准施策,精确管理;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坚持打基础管长远,
3、突出地域特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更加牢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传承传播体系更加完善,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亮点更加突出,新公布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建设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更加健全,综合能力素质明显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35年,非物质
4、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显著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彰显。二、重点任务(-)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等。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权行为,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权益。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取和惠益分享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加强调查与记录工作。研究启动第二次全市非物质文
5、化遗产资源普查,发挥社会各界作用,全面系统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传承环境、条件情况。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成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体系。(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档案馆)(三)加强代表性项目保护和管理。健全市域内国家、省、市、区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区级名录全覆盖,加强重点非遗项目规划编制,明确保护目标、路径和责任。加强对各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绩效评估检查和动态管理。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别项目的特点和存续状况,探索与之相适应的保护方式
6、,实施分类保护。(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四)加强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对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估。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经费资助等方式,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和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工作室)。加强传承梯队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壮大传承队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五)加强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市、区非物质
7、文化遗产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传习所建设,形成一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六)加强理论与应用研究。加强研究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宣传、普及、应用,加强项目及其有关的古籍文献、相关实物、遗存等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促进融入现代生活,实现发展振兴。统筹研究力量,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资源库,鼓励更
8、多中青年学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的出版、发表与发布,举办学术会议。(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七)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和教育,丰富传统节日文化内涵。深化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鼓励设立专题网站和栏目,创新传播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平台优势,丰富传播手段。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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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物质文化 遗产 保护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