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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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简版)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发布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红河州行政区域内符合外商投资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二、许可条件(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条件:L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二)不予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形: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三、受
2、理形式1、窗口受理受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义路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设立、注销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时间:星期至星期五,8:0071:30,14:OOT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络收件网址: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http:gsxt.ynaic.gov,cnwebporlall)、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ynzwfwyn.gov,cn)。受理时间:全天受理四、申请材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介质要求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申请人自备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原件1申请人自备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1申请人自备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提出申请。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I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I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I合伙人住所变更的,提交合伙人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提交合伙协议
4、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书及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改名称或姓名、委派代表更改姓名的,提交相关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主体资格文件更改名称后,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更改名称前一致的,只需提交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主体资格文件要求参照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变更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I变更出资额、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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