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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护理人员层级管理制度1、工作细则:按护理管理工作规范关于护理人员层级管理的要求,为理顺我院护理人员层级管理体制,结合我院护理人员结构现状,制定本制度。2、护理人员层级岗位设置:综合护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能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由低至高设立“辅助护士”、“初级责任护士”、“高级责任护士”、“专科护士”四个层级岗位,并实施层级培训、层级使用和层级待遇。3.1 各层级岗位护士准入条件:3.2 “辅助护士”准入条件:(1)计划内招生的中、西医护理(含助产)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2)未执业注册的助理护士或已注册、愿意从事“辅助护士”工作的低年资护士,经试用考核(含医院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3)
2、具备独立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4)试用期满后暂不能独立完成“初级责任护士”工作,需延长培训期的新引进人员。3.3 初级责任护士”准入条件:(1)计划内招生的中、西医护理(含助产)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2)中专、大专、本科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完成院科两级考核及通过科室全员评议考核,具备责任护士岗位独立工作能力(至少经一个月的相应层级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3)符合上述条件并被录取的人员,至少要经过一个月的“初级责任护士”独立工作的试用期,能胜任者方可正式进入初级责任护士岗位。(4)完成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医院组织制定的,在护理专业领域中“初级责任护士”必须完成护士继续教育及培训规定的
3、培训和考核内容。3.4 “高级责任护士”准入条件:(1)“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胜任本岗位工作,工作表现优秀;(2)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技术工作5年以上;(3)完成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医院组织制定的,在护理专业领域中“初级责任护士”必须完成护士继续教育及培训规定的培训和考核内容。3.5 “专科护士”的准入条件: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I,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4、层级岗位职责:4.1 专科护士岗位职责(1)有权行使高级责任护士的职责。(2)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主管相应专
4、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3)主持并组织、领导本院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制订本专科护理指引、制订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4)参加医疗查房、参与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分析病人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实施循证护理,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5)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积极组织本专科的学术活动,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6)培养专业护士,制订医院专业护士人才培养计划。主持或完
5、成护理研究生的临床带教工作。(7)开设专科护理门诊,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4.2 高级责任护士岗位职责(1)有权行使初级责任护士的职责。(2)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参与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3)在护士长、护理组长的领导及专科责任护士指导下,负责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4)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带领初级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进行评估。制订分管病人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组织急危重病人抢救。(5)及时记录、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和护理组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6)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
6、教学查房、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7)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8)完成本职称范围的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9)承担二线值班和一线值夜班。4.3 初级责任护士岗位职责(1)在护士长、护理组长领导及专科护士、高级责任护士指导下实施所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2)按照护理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常规等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3)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4)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熟练地保养、使用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5)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参与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6)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协助高级责任护士指导
7、实习护士或进修护士完成临床教学任务;参与并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7)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病人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压疮、防跌倒等)。(8)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80个以上。(9)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4.4辅助护士岗位职责(1)在注册护士指导下,按分级护理要求,协助注册护士完成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2)低技术性基础护理工作内容包括:整理或更换床单位;保持病人的清洁卫生;常规性测量和记录病人生命体征;预防褥疮;物理降温(冰袋、温水、酒精擦浴);湿热敷;绘制体温单;准备各类护理技术操作用物;更换卧位;
8、保护病人安全;更换氧气湿化瓶;留置胃管病人的鼻饲;留取病人的大便、尿、痰标本;尸体料理;协助病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及自我移动等;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等;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生活用具;及时将病人有关情况报告护士等。(3)非技术性护理工作内容包括:整理、清洁、维护各种护理仪器、设备和用品;整理办公用品;参与维持病区环境和秩序的管理;外出请领、取送(借还)各种物品;取药、退药、清点并补充药品(液体);整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保持病房的整洁与通风;整理、清洁、消毒各房间,终末消毒;联系工作(接听电话,联系和预约会诊、检查、复诊等);输出入院手续;派送一
9、日清单;整理、粘贴、制作病房健康教育资料;归档病区的各类文书等;(4)辅助护士不得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及无菌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4.5护理人员层级岗位的核定、考核:3.4.1由“护理管理委员会”负责核定,严格按准入条件对护理人员岗位层级进行考核,经主管院长审核,报院长批准;3.4.2各科“初级责任护士”及以上护理岗位数实行定编管理(不超过床护比的1:0.4),当有编制空缺时,在符合“上一层级岗位”准入条件的“下一层级岗位”护士中择优选拔;3.4.3下列单项情形将影响个人的层级考核:(1)考核年度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辅助护士延期半年晋级考核,责任护士则低聘一级半年:护理三基考试二次不达标、院级操作考试二次不达标,责任性护理差错2次;(2)考核年度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辅助护士延期一年晋级考核,责任护士则低聘一级一年:两次以上“有效投诉”、一次以上“重大投诉”、轻度责任性事故、中度技术性事故、护理三基考试三次不达标、院级操作考试三次不达标、当年培训完成率及达标率低于80%。(3)考核年度内凡出现中度责任性事故、重度技术性事故者,辅助护士延期二年晋级考核,责任护士则低聘一级二年。(4)考核年度内凡出现重度责任性事故者,则低聘一级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