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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突发性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标准(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消防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告第38号)(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责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4.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4.1.1贯彻执行政府和
2、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保障本企业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规定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4.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 1.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单位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1. 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队。4.1 .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安全工作经验。4.2 保卫处消防职责4.2.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消防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计划。4.2.2建立防火档案,确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
3、位,设立防火标志,实施严格管理。4.2.3具体组织管理公司的消防队,按计划组织对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训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情况。4.2.4协调与地方消防部门、消防队的关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4.2.5组织实施防火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4.2.6监督消防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消防设施竣工验收。4.2.7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监督工作,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爆炸事故现场。4.2.8监督对各部室、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好备用。监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其畅通。4.2.9监
4、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奖惩。4.3消防队的组织管理4.3.1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归保卫处管理。4.3.2消防队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根据所辖区域特点组织防火演练。各级消防队伍要定期开展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学习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消防知识、定期举行灭火实战演习,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灭火器材的保养方法和火场抢救知识技能。开展防火检查和火险治理工作。4.3.3义务消防队伍的定员编制:以单位定员人数组成实行全员防火的格局,各单位将编制人员名单报大队备案,由于人员调动,编制内队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并将调整后的
5、人员名单报大队备案。4.3.4义务消防大队每年5月份、11月份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进行专业训练、保持队伍的战斗力,做到召之即来、来着能战、战之必胜。各单位的消防训练,每季不少一次,内容自行安排。4.4生产技术处4.4.1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考虑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防火安全事项,并把改善消防条件,解决火灾隐患纳入计划中。4.4.2在编制工艺技术规程、工艺守则时,同时考虑防火安全技术和措施。4.4.3贯彻和执行有关生产工艺的防火措施、研究和开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时,必须有保证消防安全的措施。4.4.4在进行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执行有关消防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将设计方案、施工计
6、划、以及火灾危险等资料提供给消防、安监处门审核。并应有消防措施。4.4.5实施、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消防计划的实施、执行情况。4.4.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问题。4.4.7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消防安全的改进措施。4.5设备处4.5.1负责制定机械、电器、动力设备、管网的防火技术规程。4.5.2对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时,应有消防安全内容。4.5.3负责对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动力管网和有着火爆炸危险的设备进行技术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4.5.4加强对危险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管网、乙烘、氧气设备
7、)的管理及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4.5.5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严禁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变、配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带病运行。4.5.6负责防雷电装置的检测、维修,确保灵敏有效。4.5.7负责消防给水管路、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灭火用水的需要。4.5.8发生设备火灾时负责灭火、抢修、更换,尽快恢复生产。4.5.9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的防范措施。4.6办公室、仓储处4.6.1负责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油库等生产服务场所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4.6.2仓储处负责库房及现场物质存放区域的消防工作,各类物质按消防规定分类码放、储存,库房内有完整的防火措施。4.6.3负责提出本
8、系统的消防安全措施项目,并报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执行。4.7劳资处4.7.1会同安监处对新入厂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4.7.2劳动纪律检查应与消防工作同时检查、考核4.7.3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4.8质计处负责对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浓度进行检测分析,为审批动火证提供技术数据。4.9监察处负责对各部门落实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0厂长(车间主任)的职责4. 10.1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措施。4.10. 2对新入厂的员工认真做好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4.10.3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演练。4. 10.4落实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的
9、制止、纠正,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的行为,整改和消除隐患。4.10. 5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4. 10.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5. 10.7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6. 10.8岗位工人必须会使用灭火设备及器材,当发生火情时,当班领导要及时组织灭火,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并向公司领导汇报。7. 10.9驻企各施工单位,按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安全责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在施工期内不发生火灾,焦化总厂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和发生火灾的惩处。5、厂区内消防安全为做好厂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10、法和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5.1 执行原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5. 2生产施工用火管理5.2. 1禁火区域内不得动明火,因工作需要必须动明火时,需提前用书面形式向单位主管部门请示,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动火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动火前要制定好防火安全措施)。5. 3焊工作业注意事项:5. 3.1焊工使用的氧气瓶、乙快瓶应隔离存放。作业时,两瓶间的距离不少于5米,与动火点的距离不少于10米。5. 3.2焊工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一切可燃物。配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现场监护方可作业。5. 3.3在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
11、飞溅的措施,乙快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动火部位正下方。5. 3.4对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必须进行清扫、质检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5. 3.5烘烤作业时,必须远离易燃、可燃物,要制定防火安全措施,现场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将余火彻底熄灭,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5. 4其它用火管理5. 4.1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油库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将火种带上岗位,并认真落实检查制度。5 .4.2严禁在厂区内烧荒和焚烧树枝、树叶、纸张、杂草等垃圾废物。特殊情况下的废物焚烧,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并设专人监护,烧后必须将余火彻底熄灭,确认
12、无火种后方能离开。6 .4.3严禁在施工工地、厂房及其它场所使用明火取暖。5. 5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洗。5. 6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5. 7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5.8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8. 9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5.10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6防火重点部位管理6.1凡
13、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物质的部位、生产的要害部位,都应列入重点部位管理。6.2重点部位实施分级管理和控制。班组、工段、车间、厂部都应建立重点部位控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人。6.3各级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有防火安全制度;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6.4建立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班组每班一次,工段每周一次,车间每半月一次,厂部每月一次,厂安监处每月对各单位检查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全方位的防火安全大检查。6.5防火重点部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立“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7装运管理1. 1装卸化工产品及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轻拿、轻
14、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要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7. 2进入易燃、易爆的区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前要带好阻火罩,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一般应用帆布将物品盖严密,随车押运人员和司机不准在车上吸烟。7. 3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机动车辆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修理。8、岗位防火责任8. 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班长(或主操作)是本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本班(或岗位)消防工作负责。8. 2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
15、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余火。8. 3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责任人或当班调度员。8. 4工段、岗位人员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8. 5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当班调度员及时报警。8. 6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9、防火安全检查8.1 安监处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9. 2车间、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进行整改。10. 3工段、班组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11. 安监处、保卫处、车间、工段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10、防火检查的内容10.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10.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10.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