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性水产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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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是根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俊、陈福高。动物性水产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的定义、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动物性水产品(鱼类、虾蟹类、贝类、头足类)为主要原料,经挑选、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的非即食干制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2、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11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碑的测定GB/T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461食用盐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136食品安全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3、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以动物性水产品(鱼类、虾蟹类、贝类、头足类)为主要原料,经直接干燥或经盐渍、预煮、调味后在自然或人工条件下干燥脱水制成的非即食干制水产品。4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原料应符合GBlOl44的规定。4.1.2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4.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序号项目指标1外观形态基本完好,大小基本一致,无碎屑,无虫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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