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训班合作协议托管班合作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训班合作协议托管班合作协议.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办训班合作协议托管班合作协议:培训班合作协议模板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合作联合开展培训,培训项目名称以乙方的名称为准(正式对外宣传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二、合作方式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纸坊镇兴才路8号);乙方负责提供教学管理所需的各类资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具体的教学活动。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教学场地;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教学场地的,甲方需提前通知
2、乙方,以便乙方及时通知学员并另行安排时间补课。2、双方商议,可根据实际培训项目配合提供教学场地的一些教学设施。3、若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教学场地进行装修装饰、布置且装修装饰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应为乙方的装修装饰、布置工作提供便利,如提供相关的图纸及方便施工人员的出入;若乙方的装修装饰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拒绝予以配合。4、甲方应对乙方就开设该培训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5、甲方负责教学场地内设施设备的防火安全、在乙方教学时间之外负责保管其教学设施。6、合作期限内,对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教学场地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损坏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7、合作前期两个月内甲方不收
3、取乙方场地租金和水电等费用,两个月后可具体与乙方商议相关费用或合作方式!8、甲方代收乙方培训学员的报名费并单独建账,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学员的培训费。(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开设该培训项目的所有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且办学过程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和规范。2、乙方负责课程的规划、设计、教学质量的管理、该学校办学所需的各类办公、教学设备、资料的采购以及负责教学具体工作的实施。乙方在该学校开展业务时应当服从相应的政府部门的管理。3、乙方负责制定课程课时和收费标准。4、乙方负责聘请资深及经验丰富的教师并承担教师的报酬及其他福利费用;负责
4、其他教职工的聘请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的工资等。一办训班合作协议。5、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做好有关的安全宣传工作。6、乙方应当举办一些与该培训项目有关的宣传、推广、讲座等活动、印发宣传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7、乙方承担该学校经营过程中的全部税金及除本协议明确由甲方承担外的所有费用。8、教学期间,乙方确保其教学方法不对学员及其他第三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承担学员在培训场地及培训期间的安全保障义务。五、违约责任1、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如遇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办学政策同签订时状况发生重大变更,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5、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本协议生效后,若属单方面违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_办训班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培训班合伙协议合同范木培训班合伙协议合伙人:甲武阔阅男(女),
6、身份证号住址:合伙人:乙男(女),身份证号住址: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共同协商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第三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分配:经双方协商利润在扣除培训班各项开支,待整个学期课程结束之后日内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四条入伙,
7、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需承认本合伙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2、新合伙人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3、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退伙1、自愿退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退伙前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其他合伙人带来的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除名退伙,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项目造成损失的;执行合伙项目时有不正当行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以书面
8、形式。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三)出资的转让,本协议期不同意任何一方进行出资的转让。第五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在合伙协议履行期间,由负责培训班的财务、人事、学生档案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及审批。重大的决策、开支经双方协商决议。第六条禁止行为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对属于造成损失的责任人的财产进行扣除赔偿。2、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伙的教学用品及流动资金。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相竞争的业务。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9、(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八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向培训学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协议一式2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补充协议:合伙人:年(签字或盖章)月日:培训班合伙协议订立协议各合作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O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O协议内容:第一条合作宗旨: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_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止,共一年。第五条出资方
10、式、期限。(一)甲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教室场地、教学教具、招收学员、广告宣传等方式出资、组织与乙方共同开办特色班。乙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师资力量、教学教具、学员考级等方式出资、组织与甲方共同开办特色班。(-)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一日正式签订。(三)本合伙出资教学教具及相关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
11、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
12、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
13、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
14、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伙债务;5 0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
15、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伙期限届满:一办训班合作协议。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 .合伙解散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