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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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做好我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落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推动汕头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等文件精神
2、,结合我市实际,对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及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规范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一)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最低要求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工程招标在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三个方面,按最低要求设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二)禁止以下列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 .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总承包资质范围内某些专业工程资质要求的。2 .在资格条件中提出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外的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或对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提出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资格以外要求的。3 .不
3、允许联合体投标的。4 .将不同类型的总承包工程捆绑招标的。5 .在资格预审阶段要求总承包投标人确定分包企业的。6 .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设置其他资格条件的。7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二、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公开招标项目,一般实行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在经由发改部门组织相应专业专家论证后,可以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应在开始发出资格预审文件不少于5日前,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4、发出期不得少于5日。应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三、实行招标电子化(一)向社会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关图纸和最高限价预算(概算)书同步上网发布(不出售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下载招标文件及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准备,按规定
5、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二)向社会公开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在确定合格投标人之后,推行招标文件、有关图纸和最高限价预算(概算)书同步上网发布(不出售纸质文件)。合格投标人均可下载招标文件及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准备,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三)招标人不得收取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有关图纸和最高限价预算(概算)书的工本费。(四)实行网上答疑,减少潜在投标人信息披露。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显著位置标识,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得无故阻拦,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反馈现
6、场踏勘信息;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规定要求的网站提出,招标人应当在网上及时答复;截标5日前停止答疑,逾期答疑的,截标时间应当相应顺延。招标人或者其他知情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四、推动企业信用监管建设逐步建立相应资质类别的诚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注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其中任一项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自愿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招标人可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一)招标人要依据经批复的项
7、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切实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确定造价,提高工程总投资经济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实行施工招标模式的工程项目最高限价按预算执行,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模式的最高限价按概算执行。(S)投标人不得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立即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在一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并作出是否否决其投标的决定。招标人也可在招标
8、文件中明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项目投标报价的成本分析材料,作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依据。(四)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对支付工程款、计价时点、单价或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等约定,必须依照财政部、住建部、广东省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总造价。施工图预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概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项目合同价以有关主管部门审定的预算造价,结合中标下浮确定。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需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增加投资额在项目预备费无法解决的,应按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先审批后调整。(五)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和控制。提倡大型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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