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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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报审稿)城市停车设施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积极化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有效增加停车设施供给,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结合盐城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规
2、划引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发展成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停车设施建设的需求,优先开展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人民群众需求迫切的民生领域建设。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坚持以公共交通为主推动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停车设施,加强重点区域
3、停车设施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多元参与、放管结合。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激发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的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打造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管并重、创新发展。健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停车治理,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三)工作目标。按照远近结合、建管结合、动静结合的要求,系统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整体谋划、协同推进、多措并举,综合治理,2022年,全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基本
4、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协作共管、公众深度参与的停车管理新格局。二、加强规划建设力度(-)修编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区分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推进盐城市停车专项规划与十四五发展规划、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融合。各县(市、区)要切实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动态更新停车资源数据,深入推进停车设施普查和对外公开工作。2022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责任单
5、位: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及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二)严格落实规划配建要求。根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严格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停车位。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及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但未配建停车场或未达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由辖区政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实施改造。配建停车设施应满足智慧停车建设管理标准和要求,数据与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对接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及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三)建立停车设施评价制度。开展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广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设施管理的经验做法。完善城市停车指标体系(以下简称“停车指数”),科学评判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运行质量,指导解决停车问题,通过对城市人口规模、小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强化停车需求现状研究监测,精准查找和治理停车问题,引导停车供需平衡,推动停车治理长效发展。2022年10月底前,各地要建立完善城市停车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及市有关部门
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四)提升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早期人防工程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加强机场、车站等综合交通枢纽以及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地区停车配套,鼓励增建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满足群众临时停车需求。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场所的地上地下空间,增建公共停车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停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
8、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城投集团、市国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及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五)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在通行安全顺畅的前提下,科学施划主次干道沿线、商铺门前区域、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的停车泊位,合理规划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衔接坡道设置,引导市民有序停车。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等措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努力满足出行停车需求。鼓励居住区与商业办公、医院、旅游景点等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合并使用,缓解停车矛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及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盐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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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推动 城市 停车 设施 发展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