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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渠道控制和价格管控协议书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稳固、互惠双赢、健康发展的合作关 系,就乙方的经营渠道区域控制和防止产品价格恶意竞争事 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目的:为了稳定发展市场,保障甲方和经销商双方的 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避免可能出现的牌 系列 产品窜货和低价销售的事件进行有效控制,特签定此协议。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为甲方特约经销商。三、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商经销的具体单品和规定的价格:(见附表)四、乙方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的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及价格管控。(二)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三)保证金缴纳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 有限公司,与货款分别管理。如
2、无违约情况协议终止一个月内予以无息 返还。(四)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内。五、具体协议内容如下:(-)对低价销售的管理:低价销售的界定和类别:凡是以低于公司出厂价或发布 的市场最低价格出货的均属低价销售。其中,由经销商直接 批发给下级批发商或零售商属直接低价销售;由经销商所属 区域的批发商批发给其他批发商或零售商属间接低价销售; 如出货价不低于公司出厂价,属于一般低价销售;如出货价 低于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最低价,属于恶意低价销售。低价销售的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与公司直接签订协议 的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发生低价销售均承担责任;在属于经销 商管理的区域内发生低价销售,经销商负有管理责任,
3、属于 低价销售的连带责任人;在营业所经理和业务人员的区域内发生低价销售,营业所 经理和业务员负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的连带责任人。低价销售处罚标准。一般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IOOO元的罚款;恶意低价销 售:经销商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停货1个月,进行全国通 报。(二)、对窜货的管理:窜货指在利益驱动下,经销商(包括个别公司销售人员) 为减少投入,获得暂时利益或完成企业的销售任务,而不开 发或不深入开发本区域市场,将产品主动或间接销往本区域 外成形的或需求较多的市场,形成跨区域销售的事实。窜货 分为直接窜货、间接窜货、恶意窜货和一般窜货。根据经销商窜货的数量和价格,把窜货行为分为两种类 型。恶意
4、窜货:一个月内窜货数量超过5件,且窜货的价格低 于公司的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最低限价,同时给被窜货市场 造成恶劣影响的窜货行为。一般窜货:一个月内窜货数量大于5件,窜货价格不低于 公司的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未对被窜货市场造成严 重损害的行为。明确窜货的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与公司签订协议的经 销商,直接或间接发生窜货,均承担窜货责任,属于窜货责 任人。明确违规处罚标准。一般窜货:窜货5-30件,经销商按市场价格支付收购金 额,负担货物回收运费,处以IOoO-3000元的罚款;窜货达 到30件以上,除按以上标准处罚外,进行全国通报、警告。 如数量达到100件以上,将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恶意窜
5、货:A、窜货5-30件,经销商按市场价格每件加10元支付收 购金额,负担货物回收运费,并处以3000 5000元罚款。B、窜货30 100件,除按上述罚款外,经销商停止发货 1个月。C、窜货100件以上,解除经销商经销协议。D、在一年内发生三次窜货通报的经销商解除经销协议, 被罚的款项由销售部负责划拨到被窜货的市场,用于市场促 进费用。确定违规处理程序A被窜货区域内经销商和公司业务员在48小时内共同填 写窜货投诉书直接传给销售部负责渠道管理的专员。B接到窜货投诉书7日内由当地业务员和公司渠道管 理专员协同被窜货经销商对窜货证据共同认定,在投诉书上 签字认可。C由市场专员,根据窜货处罚规定48小
6、时内填写窜货 裁决通知书下发给各大区、区域和当事经销商经理。经销 商不服裁决,可在发出窜货裁决通知书7日内,去窜货 地点确认(差旅费自负),提供新证据,提出复议申请;如 在公司下达通知后48小时不作出答复,即为认同.D销售部把处罚窜货通告下达给各个经销商,以正行规。 如不能确定经销商窜货,直接对营业所经理、省区经理进行 处罚。如经销商故意制造窜货假象,一经发现,停止所有政 策支持,如再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六、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 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本 协议条款、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
7、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 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 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 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 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九、本协议一式三份,销售部、营业所、经销商各一份。十、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十一、本协议条款内容约定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 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 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 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