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修改说明.docx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修改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修改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修改说明一、修改的必要性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第十二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制定机关应当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及时重新制定,确保政策衔接”。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5月16日经市自然资源局二十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办法的实施情况,包括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协调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经评估,本办法实施效果良好,建议继续施
2、行。二、修改的主要过程(一)2023年2月,调研评估办法实施情况,编制办法实施评估报告及修改稿。(二)2023年3月7日,召开办法实施评估报告及评审稿专家评审会。三、主要修改内容及说明本次办法到期修改,保持了办法的框架结构,仅对部分条款及附录进行调整。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办法第一条更新了相关依据文件的名称,将“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二)办法第六条删除了“依照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评价标准(详见附录)及信用等级评定的要求”相关表述。优化了关于信用信息的描述,将第六条第一项中“年度报告公示”修改为“管理制度”。(S)办法第七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 南宁市 建设项目 合一 信用 管理办法 修改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