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情形认定假劣药无需出具检验报告(附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指导意见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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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情形认定假劣药无需出具检验报告7月14日,国家药监局公开复函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有关假药劣药认定问题。复函指出,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有.6种情形无需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复函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认定为假药,以及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认定为劣药,只需要事实认定,不需要对涉案药品进行检验,处罚决定亦无需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因此,6种无需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的情形分别是: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
2、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复函进一步指出,关于假药、劣药的认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即是否属于假药、劣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复函强调,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应当以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为基础,药品质量检验结论并非为认定违法行为的必要证据,除非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对涉案药品依法进行检验并根据质
3、量检验结论才能认定违法事实,或者不对涉案药品依法进行检验就无法对案件所涉事实予以认定。如对黑窝点生产的药品,是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应当根据案件调查取证的情况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假药劣药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假劣药认定有关问题的请示(药监呈()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对第一百二十一条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的适用产生了不同理解。经商全国人大法工委,现函复如下: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有的无需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
4、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认定为假药,以及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认定为劣药,只需要事实认定,不需要对涉案药品进行检验,处罚决定亦无需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关于假药、劣药的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O号)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即是否属于假药、劣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总之,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应当以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为基础
5、,药品质量检验结论并非为认定违法行为的必要证据,除非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对涉案药品依法进行检验并根据质量检验结论才能认定违法事实,或者不对涉案药品依法进行检验就无法对案件所涉事实予以认定。如对黑窝点生产的药品,是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应当根据案件调查取证的情况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解读一、出台背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假药、劣药进行了重新定义,并规定了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但由于执法实践中对相关条款的理解以及假劣药的判定认识不一,导致执行的标准不一。同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还规定,生产、销售的中药
6、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充分考虑到了中药饮片多样性及复杂性,饮片生产质量标准滞后、质量可控性复杂的特殊性。但对“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此如何理解和执行,饮片生产企业对此非常关注,办案部门也需要规范和统一执行的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药品行政执法,明确假劣药的判定标准,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标准,解决基层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回应企业呼声和基层需求,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促进我省中药饮片产业良性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
7、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二、制定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药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三、重点内容指导蓍见共十五条,包括六项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认定为假药、劣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的情形和无需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的情形。二是明确了根据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的内容,如何判定不符合标准的药品为假药还是劣药,规定了一般应认定为假药的情形和一般应认定为劣药的情形。三是明确了般应认定为影响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的检验项目。包括:鉴别、浸出物、特征图谱、含量测定、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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