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docx(3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 .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3 .内容与要求3.1 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3.2 岗前告知3.2.1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3.2.2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
2、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3.2.3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3.3 现场告知3.3.1 公司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3.3.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
3、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3.4 检查结果告知3.4.1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3.5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3.6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3.7 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公司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
4、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3.8 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公司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3.9 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3.9.1 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3.9.2 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3.9.3 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3.10 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3.11 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
5、域警示线。3.12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3.12.1 红色警示线设置在紧邻事故污染源,作用是将污染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仅特殊专业人员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进入此区域。3.12.2 黄色警示线设置在污染范围的四周,其内外分别是污染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具,此线也称为洗消线,出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3.12.3 绿色警示线设置在救援区域的四周,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3.13 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3.14 有毒、有
6、害及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15 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3.16 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3.17 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或者禁止标识。3.18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3.19 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
7、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3.20 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4 .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与修订。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 .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3 .内容与要求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3.2 本单位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
8、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3.3.1 单位的基本情况。3.3.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3.3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3.3.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3.3.5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3.4 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及时、如实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3.5 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3.6 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
9、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3.7 单位如果终止生产经营,则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3.8 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申报情况的抽查和监督管理。3.9 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由本公司安环部门负责。4 .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与修订。三、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3 .内容与要求3.1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和
10、行政管理部门(行政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邀请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3.2 教育培训内容3.2.1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3.2.2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2.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2.4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2.5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3.2.6 相关案例分析3.3 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3.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经卫生监督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I。3.3.2 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
11、入厂新员工、新调入人员、来厂实习人员,由行政部门通知安环部门,并由安环部门组织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3.3.3 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2)公司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3)综合安全知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4)公司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5)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3.3.4 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2、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3.5 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5)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3.3.6 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D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I,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2)采用新设备、新
13、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3.3.7 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由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I,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公司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1.1.1 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职
14、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3.3.8 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公司安全培训规定执行。3.3.9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其中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签到表、考核成绩等。3.3.10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4.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与修订。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减少职业病有害因素对职工侵害的关键设备,对保护职工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
15、了保障其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3 .内容与要求3.1 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使用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设备完好。3.2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桧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培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3.3 操作人员,必须作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3.3.1 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3.3.2 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