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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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湖管理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业从业者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贯彻“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原则,通过改革创新和完善制度,实现“操作更规范、办理更便捷、资金更安全、政策更高效的目标。实施中,注意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油
2、棉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二、实施范围与补贴资金分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乡镇。综合考虑耕地面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补贴资金根据实施结算进度分批次下达,全区统一调剂,结余资金下年可继续使用。按照申请录入顺序排队,先购先补,在我区确定的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原则上全部敞开补贴,实行普惠制。三、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一)补贴范围。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我区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2015-2017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
3、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2小类75个品目机具。为加快转变我区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二)补贴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按
4、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各地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动态跟踪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省农机主管部门,适时调整此档机具补贴额。涉及通用类机具补贴额调整的,抄报农业部。积极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适时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另发。四、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含农牧渔民、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
5、织(含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WIOoo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台数,确有必要的由区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审定。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主管部门审定。五、补贴操作程序1、录入申请购机。申请补贴人到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农机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机站)、农机主管部门或补贴机具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录
6、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信息系统。申请补贴机具数量和补贴额在本方案规定限额内的,可直接打印申请表;申请补贴机具数量和总金额超过限额的,须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再打印申请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后3日内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申请补贴人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登陆补贴信息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交给购机者。2、申办补贴。申请补贴人在购机后15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申请人应在申请人
7、栏和承诺人栏签字盖章)、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申请人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补贴受理点”申请办理补贴手续。“补贴受理点”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向申请人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流程告知书,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违规补贴风险提示,向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3、补贴公示。乡镇农机
8、站应及时(每周至少一次)登录补贴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在申请补贴对象所在村的村部或乡镇政府公示,同时公布乡镇政府和区农机、财政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统计汇总上报、补贴审批及申请结算可与公示同步进行。4、机具核实。“补贴受理点”受理申请后15日内,由核查人员核实所购机具。核查人员见人(申请人)见机(申请人购置的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核查补贴机具铭牌上标明的参数是否达到省里补贴信息系统公布的一览表中参数要求)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逐项签字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录入补贴信息系统。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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