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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一卡通系统运行和管理规定(试行)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和生活,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动管理现代化,提高管理效率,学校成立了一卡通管理办公室,采取银校合作的形式建设学院一卡通系统,为保证一卡通系统稳定运行,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维护公共财产和用户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主要负责数字化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实施、运行维护、网络与数据管理、卡片管理等日常事务。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积极协助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做好相应工作,保证一卡通系统的平稳运行和师生职工的正常使用。第二条一卡通系统及设备属学校公共财产,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所用相关设备(网
2、络和终端设备)进行保养。凡破坏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一卡通系统运行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卡片申办和管理第三条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负责为用户办理新卡,进行卡片维护、充值、挂失、注销等。第四条通校园卡分为学生卡、教工卡、临时卡。第五条各类校园卡办理要求1 .学生卡学生办理对象包括在学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新办学生卡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制卡所需的学生姓名、照片、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在新生入学前进行制卡确认,制卡完成后通知各有关单位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2 .教工卡新教职工办理教工卡,由人事部门负责上传确认制卡
3、所需的教职工姓名、照片、教职工号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至共享数据中心,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进行制卡确认,制卡完成后通知各有关单位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3 .临时卡短期来校讲学、公务、培训、访问等人员,填写临时卡办理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签章,提交数据信息中心h通卡务中心审批后,到通卡务中心办理临时卡。第六条学生卡、教工卡一般采取批量办理,每年批量办卡一次,临时卡一般采取零星制卡。第七条学生卡(包括学生临时卡)、教工卡首张办卡免费,卡片遗失补办收取工本费;办理临时卡收取工本费。第八条校园卡应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拾到他人卡,应及时上交或设法归还本人,拾卡不还且恶意支出、使用者,有关部门将追回
4、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卡片遗失应及时到圈存机或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到一卡通卡务中心对校园卡进行挂失。挂失成功2个工作日后,持有效证件到一卡通卡务中心补办新卡。第三章商户使用管理第十条学院所属单位及商铺均可向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申请成为一卡通系统的商户,使用一卡通系统进行管理和经营,其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第十一条商户必须按规定支付一卡通系统设备使用费、电子转账费和结算单据费,根据一卡通财务结算办法进行账务清算和核查。第十二条为确保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商户应定期对收费终端机予以检查,确保所有数据均上传至
5、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若相关系统设备和线路发生故障且本商户无法解决,应尽快通知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第十三条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有责任为商户电子账务保密,同时账务按学校要求,依法提交商户有关信息和数据。第四章部门协调第十四条为便于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办公室应在新生入学须知上对一卡通系统作必要介绍。第十五条教职工人事变动和学生学籍变动由相关部门及时将变动人员数据更新到相应业务系统,保证共享数据中心的数据得到及时更新。教职工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相关部门核销其信息,持卡人到一卡通卡务中心办理卡片注销;不办理注销手续者,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将按规定终止其校园卡功能。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学院成立一卡通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一卡通系统瘫痪的紧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数据信息中心、后勤保障部、图书馆、校医院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数据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需明确责任人。第十七条一卡通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方案,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方案的执行情况。第十八条为确保本规定的顺利实施,数据信息中心应根据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第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学校数据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