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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并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2、。第三条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二个级别:I.一般教学事故IL重大教学事故第四条教学事故的类别I.一般教学事故1 .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2 .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或直接使用、抄袭别人教案上课。3 .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4 .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不执行学校要求或遗失学生作业,影响正常教学。5 .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的作业,或布置超过规定的作业量。6 .教学内容出现知识性错误;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7 .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时
3、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教学研究工作。8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网购、炒股等。9 .工作时间内乱串办公室,闲扯与工作无关的事,搬弄是非,挑拨同事关系,干扰他人工作。10 .学校属办公场所,学校工作人员带领闲杂人员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中午、下午放学后在办公室聚众打牌、打麻将等。11 监考迟到3分钟以上;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提前交卷。12 .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闲聊、看书报、打电话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13 .教学设施设备运行不良或损坏,无特殊原因超过3天仍未报修或维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
4、响教学效果。14 .铃声、广播声不响,乱响,有误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IL重大教学事故15 .在校时间随意让学生回家请家长、取物品。16 .教师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或收发信息。17 .教师酒后上课。18 .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19 .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0 .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规定使用的教材教辅材料;擅自向学生发放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21 .歧视学困生;给学困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学困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学困
5、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22 .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等。23 .索要、变相索要、收受家长贵重礼品。24 .学生旷课逃学,课任教师发现学生不在课堂,未能及时向班主任教师通报;班主任教师接通知后未能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因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25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26 .任课教师无故不让学生参加考试。27 .监考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28 .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不按要求装订试卷;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29 .批阅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
6、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级失误;经核查,一个班级(或一个考场)需要更改成绩(等级)的试卷份数超过该班级(或该考场)试卷总数的3%。30 .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放纵考生舞弊;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乱。31 .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或等级。32 .教学设备、设施不能及时供应;教学实验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时供应或准备不充分。33 .因校内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而未能及时修理,导致教学活动中断,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34 .校舍、教学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上报,维修前未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上报后管理人员未及时维修或施工管理不当而影响正常教学,造成安全事故。35 .因工作不当引起家校
7、纠纷被家长投诉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经学校查实,产生较坏影响。第五条教学事故处理程序1 .教学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发现者、知情者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导处或校长室。2 .查实后,需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分管校长、校长及职能科室。3 .责任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学校核定事实后签署意见。4 .严重教学事故需及时报告校长室,一般教学事故视情况报告教导处。第六条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任何事故均应明确责任人,不能以单位或部门代替。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教学事故故意隐瞒或拖延不报者,应视作责任人参照处理。一般教育教学事故:视情况给予校内批评,并按学校有关章程处理。一学期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两次即作重大教学事故处理。重大教育教学事故:1 .要求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并全校通报批评。2 .后果及影响严重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定为不合格。3 .因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责任人必须全额赔付相关费用,触及法律者,交付司法部门依法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