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五年制中职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学院五年制中职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五年制中职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院五年制中职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依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免学费(一)资助对象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以及部分城镇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二)资助名额按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学籍审核通过的实际在校、在读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包括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
2、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户籍学生的15%确定。(三)资助标准减免标准为每人3600元/年,分学期减免。二、国家助学金(一)资助对象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资助名额按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学籍审核通过的实际在校、在读学生信息,市周至县等43个特困区县(详见下表)中的农村户籍以及在我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中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重点。以上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取得我校学籍的实际在校学生的20%确定。(S)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年
3、,分学期发放。三、申请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条件(一)取得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并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在校学生;(二)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1、为全日制学籍但未能按全日制要求学习的学生;2、取得学院学籍但同时在其他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双重学籍的学生;3、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高年龄段(一年级19周岁及以上、二年级20周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五年制中职 学生 学费 国家 助学金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