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docx
《2016《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使“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全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要求,结合全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申报全国示范企业。第三条全国示范企业的管理工作主要为申请、审核和监督管理三部分。第四条全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对全国示范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宣教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2、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示范企业的初选、推荐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请第五条全国示范企业的申请推荐工作每年组织1次,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每年不超过3家;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数量每年不超过2家。第六条申请的基本条件:(一)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侧重于一矿一厂等基层单位,不以企业集团名义申报;(二)申报前(截止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已获得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除外);(五)符合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第七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申请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审核意见,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审核意见。申请材料最终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第八条申请全国示范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二)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三)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本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L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
4、标准化一级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3 .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的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三章审核第九条全国示范企业审核遵循“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动态检查、优中选优”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具体实施工作以评价标准为依据。第十条全国示范企业的审核分为初核、专家审核、现场抽检、终审、公示和命名6个阶段。第十一条全国示范企业的材料将于申请推荐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主要对申报企业的推荐程序、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合格的企业将进入专家审核阶段。第十二条专家审核由专家组对初核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再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选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入现场抽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2016 全国 安全 文化建设 示范 企业管理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