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 ussteduc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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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细则(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一、基本条件申请推免学生必须满足学校有关规定的推荐条件。学生属于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委培生、定向生);爱国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主修专业前六个学期累计平均绩点在3.00及以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英语国家六级等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身体健康。二.
2、推荐原则(一)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创新能力。申请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占用学院预留名额,不占各系分配名额。在数学、物理、电子、机械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中获得全国、市级奖项者,根据获奖情况,可适当放宽基本推荐条件;本科阶段入伍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在本校就读期间服兵役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予优先推荐。(二)其余申请学生根据学生综合考评情况汇总名单(学生推免综合情况评定汇总办法见附件)。综合考评分包括学习成绩分、创新科研分、思政素质分等3类,分别占总分75%、15%和10%。学院推免生工作推荐审核小组开会,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特长、思政素质等全方位考查,对汇总名单学生投票决定推荐资格排名。思政素质分为“不合格”的,不予推荐。三、推免生名额的分配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名额总数与当年毕业生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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