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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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关于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打印黑字号:大生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打造消费新增长点。按照商务部关于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的要求,特制定此实施细则。第一章补贴范围和标准第一条补贴范围。对在京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购新补贴。第二条补贴标准。在京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
2、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第二章补贴方式及流程第三条补贴方式。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本人通过政策参与企业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商品时,于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享受补贴商品需拆包激活后交付。第四条补贴资格。个人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北京市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补贴资格。已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商品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消费者可按需领用单独品类补贴资格,补贴资格使用后自动失效,如补贴资格申领后在政策实施
3、期间未使用,自动失效。第五条资格使用。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北京市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任选销售企业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消费使用。每类商品补贴资格在政策实施期间仅可领取并使用一次。补贴资格经商品购买渠道的资格认证系统绑定后,于订单支付环节使用。第六条退货处理。消费者购买补贴适用商品,经与销售企业协商一致退货后,于退货流程结束次日恢复补贴资格。恢复后的补贴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有效期不变。第七条资格解绑。若消费者已于某平台绑定补贴资格,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自愿更换其他参与企业,需在原绑定平台用户中心解绑补贴资格后,重新选择使用渠道。第八条资格注销。若消费者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在未使用
4、的情况下,需在京通小程序注销资格后,自愿更换其他省市购买。补贴资格已绑定的,需先解绑、再注销。第三章政策参与企业第九条参与企业确定。手机等数码产品补贴政策参与企业范围,按程序通过征集、评议等确定。公示范围内企业,根据企业意愿和能力,参与政策实施。第十条参与企业责任。参与企业可自主实施促销举措,提供让利优惠。应按照政策补贴范围报送拟补贴商品白名单,经第三方核销机构核验通过后,据此实施。应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诚信经营,实施产品销售时应做到明码标价。自主加强风险防范,有力防止骗补、套补行为,及时传输销售订单、商品SN码等数据和图片证明,以备审计核查。规范纳统缴税,按要求及时
5、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第十一条参与企业调整。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综合评估企业情况,及时补充、动态调整参与企业范围。对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经履行评议程序后,纳入政策参与范围。已经纳入参与范围的渠道企业,申请新增商户,符合征集条件的,可简化综合评议程序。对违反政策规定,有不完全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套取补贴资金的追缴国家补贴资金。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营主体,立即终止并取消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通过其申报的相关企业参与资格,进行资金清算。对未尽职履行风险防控责任,未按要求及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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