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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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
2、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四条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条学校应当指定专人主管财务工作,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并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财务部门,对学校的各类经济活动实施管理、核算和监督。财务主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参与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第三条学校财务、会计人
3、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任免奖罚、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财会和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第四条学校应当提升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学校财务活动。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采用委托方式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一条学校预算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二条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
4、约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三条学校应当考虑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收入预算草案。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编制支出预算草案,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第四条学校预算应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第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
5、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第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剂。确需调剂的,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剂。其他资金确需调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学校决算是指预算收支和结余的年度执行结果。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第十条学校的预算、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一条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
6、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二条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
7、入、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租金收入等。其中: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其他收入。第三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第四条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票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
8、用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服务性收费应当使用税务发票。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一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二条学校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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