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docx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第
2、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第五条公司应接受保荐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和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第六条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
3、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三)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四)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3下简称“募集资金净
4、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六)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违约责任;(八)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查询与调查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第三章募集资金使用第八
5、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一)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总裁范围内的,经总裁审批;超出董事会授权总裁范围的,由董事会进行审批。(二)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进度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总裁及相关部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三)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四)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
6、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3、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第九条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有如下行为:(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投项目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7、用途;(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十条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涉及关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 资金 管理制度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