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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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案号原告 送 达 地 址 及 送 达 方 式 确 认)桂初号军队单位()原告证件类型)(原告姓名、名称、联系电话证件号码同意通过以下电子方式送达案件诉讼材料、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号传真号QQ号其他电子送达方式委托诉讼代理(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寄送达到庭签收原告送达地址送达以上代理(收)人地址(否(代理(收)人送达地址是(),承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天内到法院签收文书送达以上原告地址(被告姓名、名称、联系电话被告地址被告其他联系方式军队单位()1 .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一经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确认,即作为案件先行调解、一审(含重审)、二审、
2、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和方式。如送达地址、送达方式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人民法,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2 .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因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虚假、不准确的送达地址、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及方式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即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以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 .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应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
3、接收法院诉讼文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诉讼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传真、即时通讯账号或微信号。代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视为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子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4.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将以诉讼所涉及合同、往来函件中明确约定的地址、当事人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如以上述方式仍不能确认送达地址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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